(三)建设投资与效益估算
每个网点设回收员3人,2个点一台专用货车,配司机一名,设点费用5000元/年。
费用:折合每个点的年费用是8万元
收购量:每个点收购量2000台。折合40元/台。可得运费补贴28元/台。
(四)设立回收专线业务
现拟在全区设五条回收专线,每条专线配2-3人负责回收集中承运的工作。并与回收企业进行补贴运费分成,分成比例视距离远近、是否包装卸等30-50%不等,争取扣除人员、运输费用后略在节余(所以不做建设成本计算)。回收专线区域划分如下:
1、南宁、崇左、百色
2、玉林、贵港
3、桂林、梧州、贺州
4、柳州、来宾、河池
5、防城港、钦州、北海
七、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3月1日前。
2、第二阶段:开展专题工作:
各地市再生资源公司的回收业务授权,于2011年3月30日完成。
中标企业交售合同签订及拜访,于2011年4月15日完成。
确定专线业务员,于2011年5月1日完成
中标企业授权网点的交售合同签订走访,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社区设点,2011年3月31日完成3家。
3、第三阶段:全面推进,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从各专线进行货源组织、社区设点、上门收旧服务等
八、人员组织保障
1、回收业务领导:建议配备2-3个公司业务领导,分桂北、桂南和自营业务分工管理。
2、回收业务配备:专线承运业务员10-15人。
3、社区和上门收旧业务员:10人。
4、车辆:客运车辆1-3辆,货运车辆2-5辆,并配备相应专业司机。
5、回收业务后勤:2人
八、资金保障
按全区回收30万台,每台30元收购成本和40元代垫运费计,共需资金2100万元。结算周期45天计,资金量为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