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是国家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之后出台的又一项旨在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国共拆解旧家电1405万台,回收利用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44万多吨,有效挖掘了“城市矿山”。随着广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家电保有量越来越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的普及率越来越高,这些旧家电大部分已到了升级换代的时候。据测算,这些旧家电能耗要比新家电平均高20-30%左右,许多老旧家电产品还含氟、含毒,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因此家电以旧换新不仅能改善人们的生活,拉动消费,带动就业增长、提高商贸企业经营效益,同时回收的废旧家电集中到有资质的正规企业进行拆解,初步改变了回收无弃、小作坊拆解的局面,也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为做好南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做好于2011年3月1日启动的广西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回收、拆解工作,特提出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实施细则。
二.实施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4)《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
(5)《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
(6)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贸发[2009]142号)
(7)桂商改发[2010]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三.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家电、电脑等电器电子产品的快速更新,电器电子产品也已经进入更新换代的高峰期。2009年我区五类家电拥有量为4539.93万台,其中:电视机1830.5万台,空调机702.59万台,电冰箱795.89万台,洗衣机721.03万台,电脑484.92万台。
表1广西主要近五年五类家保有量情况表 单位:万台(套)
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废弃量将会快速增加,根据试点省市更新情况,结合我区的实际,初步测算(按4%更新率测算——全国平均更新水平),2009年年报废量约181.4万台(套),其中:电视机36.6万台,空调机14.05万台,电冰箱15.92万台,洗衣机14.42万台,电脑9.68万台。
表2广西近五年主要五类家电产品废弃量情况表 单位:万台(套)
由于缺少回收利用技术及相关法规,再则规范拆解给不起废旧家用电器的市场价,许多家庭和单位都是把使用了十多年的老家电交给走街串巷的家电“回收游击队”,收购者再自行把旧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能够修使用的,送到修理店,修理后流入二手家电市场和农村,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进行拆解,将金属外壳当废金属卖给废品回收站,把一些还可利用的零部件,比如马达、显像管等卖给家电维修店。更让人忧心的是,大量的电子垃圾,甚至是有毒有害物质被随意排放和丢弃,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家电二手零件市场的混乱。
预计2011年报废量达到200万台(套)/年,参与以旧换新的旧家电量估计为30万台。
四.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实施的工作思路
借助此次广西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推动,以保证所有参加以旧换新的旧家电保质保量保价从全区各地回收点归集到我五合拆解基地为目标,以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回收企业的回收网络为重点,兼与建设自营的回收网点,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点面统筹,采取合作、加盟、自建、委托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全区14个地级市和109个县(市、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回收集散能力,确保实现2011年收旧家电30万台以上,统筹推进发展我区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业务。
五.回收实施中着重要处理的问题
1、自建与合作
2、投入与产出
3、眼前与未来
借助以旧换新政策和目前全区只有我们一家规范合法的家电拆解企业的独有优势,我们借助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的物资条件和现在再生资源体系回收网络,形成利润共享的合作共同体,依托他们的力量投入较少就可以有效组织旧电器;自己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布局建设回收站点费用大,且回收效果不明显。但一旦失去这些优势,我们还得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组织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