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豫环〔2011〕8号
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2号)的要求,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现予印发,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商务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一、总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等),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成分复杂,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铅、汞、多氯联苯等),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巨大的危害。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玻璃及一些仍有价值的零部件等,若能得到合理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可取得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近年来,河南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逐渐增多,已成为固体废物中不可忽视的污染源之一。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起步晚,现有的管理手段、回收模式、处理技术和处理处置设施均无法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再循环利用的需要。如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和无害化处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发展已迫在眉睫。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1年全面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河南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条例》和《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科学编制《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
本规划以《条例》为依据,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主要针对废电视机、废电冰箱、废洗衣机、废房间空调机和废微型计算机等5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适当涉及其他产品),以科学、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为主要任务,对河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标、原则、布局、规模等进行统筹规划,摸清底数,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多元化、处理设施布局合理化、处理企业规范化的目标与管理思路,以确保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以无害化处理,促进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健康发展。
(一)规划依据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2、《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环办〔2010〕135号)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82号)
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39号)
5、《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
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年第24号)
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
8、《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115号)
9、《废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标准》(GB-T23685-2009)
1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
1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90号)
1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和报送处理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4号)
1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第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