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3采用稀释法将融雪剂配制成5.0g/L的溶液。以下按步骤5.9.2.2进行试验。
5.9.2.4用蒸馏水按步骤5.9.2.2作参照试验。
5.9.3结果计算
按式(5)分别计算两种浓度溶液处理和对照试验中每个重复的发芽率:

式中:f——发芽率,%;
f发芽——发芽数;
100——每个重复试验培养种子数。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重复性试验:当每项试验的重复满足表3要求时,继续进行以下计算。否则应重新进行试验。
表3重复试验发芽率的最大允许差值

按式(6)计算每项试验的平均发芽率
式中:F——实验平均发芽率,%;
f——发芽率,%;
3——试验重复次数;
i——试验重复序数。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按式(7)计算两种浓度溶液处理试验的相对种子受害率:

式中:S——相对种子受害率,%;
F对照——对照种子平均发芽率,%;
F融雪剂——融雪剂溶液处理种子平均发芽率,%。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5.10pH值
按GB9724-88进行测定。
5.11亚硝酸盐含量
5.11.1样品溶液配制
称取20.00g融雪剂,放入烧杯加适量水溶解后,经慢速滤纸过滤,然后冲洗滤纸,并将滤液和洗液移入100ml容量瓶中定容。
5.11.2试验测定
按GB/T7493-87进行。
5.12重金属含量测定方法
融雪剂中重金属汞、铅、镉、砷、铬的分析测定方法按表4执行。
表4重金属含量测定方法

6检验规则
6.1检验责任
生产企业有责任对产品进行自检,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用户有权对产品进行验证检测,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6.2检验项目
6.2.1形式检验
形式检验包括表1中全部项目。在下述情况下,应进行形式检验。
6.2.1.1新产品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型再生产时;
6.2.1.2原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动时;
6.2.1.3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再生产时;
6.2.1.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2.1.5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一次。
6.2.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表1中(1~4)项。每个出厂批号进行检验,最大批量为500吨,并封存同批号3kg样品备查。
6.3判定规则
表1中的融雪化冰能力、冰点、碳钢腐蚀率、相对种子受害率、重金属含量五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其它各项不合格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判定产品不合格。
6.4采样及制样
6.4.1按GB/T6678-2003中7.6的要求,确定样品数和样品量。固体产品应用塑料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四分之三处,取出不少于500g样品,每批采样总量不少于16kg。
6.4.2固体产品的样品缩分:将采取的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4kg。分装于两个干净的磨塞广口瓶或塑料袋中密封并贴上采样记录标签。一瓶作为产品检验,另一瓶作为备样,一般可保存两个月。
6.4.3试样制备:将6.4.2中的一瓶(2kg)样品,采用手工或机械方法粉碎并通过2mm筛,混匀,放入试样瓶,进行检验。未粉碎样品进行粒径和溶解速度试验。
7产品标志、包装、贮运及使用说明









盈峰环境排水抢险车赴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环卫科技网公众号
环卫微学院公众号
乐分圈微信公众号
厕重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