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0〕225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泉州市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公厕是方便民众出行和日常生活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是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城市文明细节的重要窗口。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部分城市公厕设置的数量、标准和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加快建设城市公厕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城市公厕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0〕27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导则〉的通知》(闽建城〔2010〕4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2010年—2011年上半年,我市各县(市、区)城区和省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新增214座公厕(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其中省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新增6座(每个镇2座)。2010年底前完成新增107座公厕。新增公厕主要包括四类:①新建独立式公厕;②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市场、加油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新建附属式公厕;③新建活动式公厕,在人员比较密集、用地比较紧张的地段,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活动式公厕;④利用既有建筑改造成公厕或改造提升损坏、废弃的公厕。
在上述目标任务中,新建标准公厕要占50%以上,包括:新建独立式公厕和附属式公厕;利用既有建筑(如旧房、空房和废弃公厕等)经改造后达到三类标准以上的城市公厕。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要统筹协调,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确保新增加公厕中有一半以上是新建标准公厕。
二、工作步骤
(一)统一规划,科学布设。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要组织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发改、财政、国土、宗教、经贸、交通、环保、文化、旅游、电力等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导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公厕建设具体项目,做到一次性规划布点,按照今年底和明年上半年两个时间节点实施,把这次公厕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位置,特别是今年底必须建成的新建独立式、活动式公厕应尽量利用边角地、市政设施等用地。条件允许的园林绿化、广场等也可以建地下公厕。在原规划建设对社会开放的附属式公厕,被违规占用、挪用和改变用途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二)认真设计,精心施工。城市公厕外观、色彩、造型设计要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设有鲜明的标识和指引牌;内部功能要合理,注重以人为本,方便使用,特别是方便老年人、残疾人使用。要创新理念,优先选择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材料。标准箱体组合装配式、活动式厕所由厂家负责或派专人指导安装,其它新、改(扩)建公厕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实施,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新建独立式公厕和附属式公厕厕位男女比例一般为1:1.5至1:2;且设有盥洗室和管理间。活动式公厕应男女分设,男厕至少设置一个厕位和一个小便器,女厕至少设置二个厕位;附属式公厕要设有专门的进出通道向社会开放;公厕要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无障碍设施。
公厕要做好通风、排气、排污设计,在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且有污水管网的区域,污水要直接排入污水管;在没有污水管网的区域,应先设置化粪池。
(三)落实责任,加快实施。城市公厕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市东海片区、城东片区、北峰丰州组团公厕建设由片区(组团)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新建独立式、活动式公厕,以及利用既有建筑改造成公厕或改造提升损坏、废弃的公厕,由各县(市、区)市政公用局(市政园林局、建设局)或地块所在地业主负责具体实施;大型商场、超市和人流量较大场所以及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建设,由该经营单位或业主具体负责实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加强监管,严格验收。各县(市、区)市政公用局(市政园林局、建设局)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公厕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指导服务,确保质量与安全。要按照规定和导则的验收内容和格式进行验收,活动式公厕由业主单位会同供应单位(厂家)验收,独立式及其他公厕项目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联合验收。公厕主管部门要参与公厕项目的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公厕建设项目是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公厕建设作为城市建设战役的新要求、硬任务,作为当前和明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我市成立由许昆贞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发改、财政、国土、宗教、经贸、交通、环保、文化、旅游、电力、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全市公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加强对公厕建设的组织协调。市东海片区、城东片区、北峰丰州组团开发建设指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