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
吉建城〔2010〕40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市容环卫局,城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环境卫生体系,推动环境卫生事业健康、有序、统筹发展,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指导各地《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吉林省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印发你们,请市、县(市)环卫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安排专人,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抓紧编制本辖区的《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完成后报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备案。经当地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在2011年10月底前市、县(市)基本完成编制工作,今后凡申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应符合城市城市卫生环境规划,不符《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
联系人:巩兆义
联系电话:82752366
邮箱:gzhy1964@sian.com
附件:《吉林省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吉林省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为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城镇现代化和“两个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指导城镇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纲要。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从促进城镇生态系统良性演化的高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城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战略与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实现城镇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使环卫事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前言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是对城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将其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制定城市详细规划时作出具体安排。
应简述前几轮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对历次环卫规划的实施情况作出回顾和分析评价。
本次规划编制组织与人员的落实情况。
第一章 城镇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城镇区划范围内地貌、地质、水文情况,主导风向、多年平均降水量、蒸发量等气象资料,区域地震烈度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 社会经济情况
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目前城镇社会经济概况,人口及其结构(见附录三)、产业结构、GDP和人均GDP、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以及居民消费水平、文明素质等方面情况。
第三节 城镇建设与规划
城镇性质与规模,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及市政公用等用地布局,人口分布情况,城镇基础设施(主要是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气、绿化等)现状。
城镇总体规划概要:城镇规划区范围、面积,城镇性质、规模,总体规划年限,城镇空间结构与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各类城镇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第二章 城镇环卫现状与评价
第一节 环境卫生管理
环卫组织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设置、运行管理方式和环卫执法机构情况。
环卫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九五’’“十五”“十一五”以来的环卫投资情况及其结构。
环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情况。
第二节 环卫从业人员
环卫职工基本情况。一、二、三线人员比例,环卫各工种人员比例,基本职工、合同工、季节工等的比例,职工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环卫职工占城镇人口比例。
其他从事环卫服务的人员情况(数量、结构等)。
第三节 环卫作业和生活废弃物处理处置
道路清扫作业系统:城镇道路面积、清扫保洁面积,作业等级、机械化作业面积。清扫、保洁、洒水等作业与管理。。
生活垃圾作业系统:近三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台车站、码头);垃圾成分、含水率、低位热值等特征(详见附录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作业与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技术路线与作业管理。
粪便作业系统:粪便管道化排放的情况,近三年清运(清掏)量,粪便处理、处置的主要工艺及其管理情况。
水面漂浮垃圾作业:水面(河道)面积、保洁面积,水面漂浮垃圾打捞、运输等作业及管理现状。
建筑垃圾(渣土):年产生量,收运、处理、处置及管理情况。
医疗垃圾:目前管理现状及处理、处置方式。
车辆清洗与楼宇清洗:设施、人员及管理情况。
第四节 环卫设备、设施及用地情况
各种环卫设备(垃圾粪便清扫转运车辆与设备、垃圾处理与处置设备等)的数量、型号、分布和使用情况。
各类环卫设施(包括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堆肥或生化处理厂、粪便处理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废物箱、垃圾粪便码头、车辆清洗站等)的数量、规模、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