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机房设备、系统软件、系统硬件、网络硬件与管理软件等。
(三)现场交通工具
管理中心应配备交通工具,满足日常监管工作和事故应急时赴工作现场。
(四)现场快速检测仪器与个人防护用具
根据职能,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需协助有关单位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需要必备的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因此必须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具。包括便携式毒气和可燃气体检测仪等仪器和防毒衣、防毒面具、呼吸机、中毒急救箱等。
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内容 费用(万元)
1 业务用房与办公设备 200平方米业务用房
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等 60
2 管理信息系统 网络服务器等系统硬件 系统软件、管理软件 30
3 现场交通工具 越野车 30
4 现场快速仪器与个人防护用具 便携式毒气和可燃气体检测仪等
防毒衣、防毒面具、中毒急救箱等 30
合计 150
五、规划重点项目
2010年完成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6个重点地州市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2015年全面完成各地州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六、资金需求与来源
完成规划项目需投资22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80%,地方配套20%(喀什、克州、和田三个地州不配套)。共需国家补助1890万元,地方配套360万元。
其中:2010年前,完成6个重点地州市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共需资金900万元,申请国家补助720万元,地方配套180万元。
2015年前,全面完成15个地州市(再新建9个)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需要资金1350万元,申请国家补助1170万元,地方配套180万元。
七、效益分析
规划的实施,将健全自治区、地州市两级固体废物监管网络,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监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可显著提高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水平,适应日益增长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需求,有效减低环境安全隐患,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新疆自治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规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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