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青浦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开展对青浦区残渣应急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青浦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残渣应急填埋场
(2)建设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3)建设地点: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米村6队,青浦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南侧的北腰溇,北腰溇位于该厂的规划控制范围内。
(4)建设性质:移扩建
(5)建设内容:青浦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1#、2#填埋单元库容已经告罄,3#填埋单元库容也只剩下半年时间,4#填埋单元因其地面新建了高压线铁架已不适宜作为残渣填埋场,因此利用综合处理厂南侧断头的北腰溇河道建设新的残渣填埋场、以解决综合处理厂的残渣出路。
残渣应急填埋场库区面积14900m2,填埋库容量约为10.05万m3,库底标高为-4.00~-5.50m,地面填埋高度2m,日填埋残渣120吨,实际使用年限2.6年。
填埋库区采用2mmHDPE膜防渗结构。封场后利用方式是作为生态型林地。项目总投资713.91万元。本项目为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因此项目投资均可作为环保投资。项目拟于2011年3月竣工。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关于实施本市调整后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告》,项目地区的空气环境属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
根据《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项目地区的地表水环境属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功能区。
本项目选址地区属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域。
地下水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水体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
(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
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小时浓度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监测点的氨(NH3)和硫化氢(H2S)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各监测点的臭气浓度在<10-35之间。项目周边的主要污染物是恶臭。
项目周边河道3个断面的重属六价铬、镉达到Ⅱ类标准,铅和汞达到Ⅰ类标准,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均劣于Ⅳ类标准,项目周边地表水主要呈有机污染。
项目周边地下水中重金属均可达标,其中镉、总铬和汞达到Ⅰ类标准,铅达到Ⅳ类标准,高锰酸指数和氨氮都劣于Ⅳ类标准。
项目周边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铬、镍、铅、铜、锌、汞的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表明项目地区土壤未受到重金属污染。
拟建项目所在地块的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项目边界现状噪声值:昼间位于46.0~54.4dB(A),夜间位于41.3~47.0dB(A),都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拟建残渣应急填埋场填埋气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H2S)的P值最大为20.56%,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大气为二级评价。评价范围为拟建残渣填埋场边界北、南、东、西各外扩2.5km的矩形范围。
(2)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区属于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项目地块周边现状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故声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场界外1米。
(3)地表水
项目渗沥液、生产生活污废水均经场内预处理后纳管排入青浦区第二污水厂,因此本环评不对水环境进行影响预测评价,重点论证废水处理技术及纳管可行性。
(4)风险评价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距离拟建残渣应急填埋库边界外扩3km的范围。
5评价重点
(1)回顾评价。回顾分析青浦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运行过程的环境保护情况及其取得的效果,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需采取的“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2)工程分析。核实污染源、污染因子和污染源强、排污特征,核算项目的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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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中国环卫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