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有能力处理废旧电池的厂家只有少数几个,而且规模都不大。北京市一家电池处理厂,虽然废旧电池处理技术已取得良好的实验结果,但全市每年回收的十几吨电池顶多只够实验使用,要使处理技术发挥更显著的作用,则需要3000t废旧电池。低回收率直接导致了回收处理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下,进而阻碍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严重影响了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3.2.3缺乏完善的回收体系
目前还没有较完善的回收系统,多数回收的废旧电池只能堆放在回收箱或垃圾站内,并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处理设备,不但很难有效回收利用,反而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
3.2.4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电池污染环境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如1997年下发了《关于限制电池生产含汞量的规定》,2003年出台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5年施行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但上述法律法规均无针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具体措施和详尽细则,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对生产、回收处置企业和个人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管理,加大了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难度。
4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技术
4.1无害化填埋
通常对含汞、铅等污染严重且难以回收利用的废旧电池采用无害化填埋技术。此法操作简单方便,处理成本低,但对防渗要求十分严格,若处置不当,很容易导致填埋区域的污染,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常用的方法是混凝土固化包埋。
4.2综合回收利用技术
4.2.1湿法
湿法冶金回收过程是基于电池中的部分金属、非金属物质能够溶于酸的原理。废旧电池中的部分物质与酸作用产生可溶性盐而进入溶液,溶液经净化后电解生产金属单质和金属氧化物,或生产化工产品及化肥等。该方法相对比较成熟,回收产物纯度高。
德国马格德堡近郊区的废电池湿法冶金流程:各类电池(除铅酸蓄电池外)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该方法处理废旧电池物质回收率和纯净度均比干法要高,而且可省去分拣环节,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失,也不会污染环境。荷兰等国也对镍镉废电池湿法冶金回收处理进行了深入研究。
4.2.2干法
干法回收处理技术又称烟法或火法,是对废旧电池分类筛选后,在600-800℃高温下焙烧,使废旧电池中的金属及其化合物氧化、还原、分解、挥发及冷凝。此法处理成本一般较湿法高。
瑞士巴特列克公司采取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出来进行回收。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镍镉电池成本非常低,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即可回收其中的气态汞,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再采用不同的物理方式分离各类金属用作原料。
4.2.3干湿结合法
干湿结合法回收处理技术是将干法和湿法的优点结合起来,先用焙烧的方法回收汞和部分锌,再用浸取、过滤等方法回收锰和剩余的锌。此法回收效果较好,但工序较复杂,成本较高。
澳大利亚Voest-Alpine工程公司的干湿结合法处理流程:首先将纽扣电池和柱形电池进行分选,纽扣电池进入650℃高温处理,汞被蒸发、冷凝并回收。剩余的残渣溶解于硝酸,其中不锈钢壳不溶解,可使其分离,然后加入盐酸沉淀出氯化银。氯化银用金属锌还原为金属银。其中产生的废水用固定电解床回收所有微量汞,然后中和排放。柱形电池首先被粉碎、筛分,通过磁选分离筛上物中的含铁碎片,剩下塑料和纸片;筛下物中主要有氧化锰、锌粉和碳,通过热处理去除其中的汞和锌。热处理残渣通过淋溶除去钠和钾,剩下的产物可用于生产电磁氧化物。
5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对策
5.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办法和具体可行的操作管理实施细则,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加以引导,明确产销商和消费者回收废旧电池责任,并在科技创新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对积极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同时,政府多个部门要联合加强对电池生产流通领域的管理,推行产品“环境标志”制度,鼓励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开发无害化绿色环保电池,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税用于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
5.2拓宽废旧电池回收渠道
提高废旧电池的回收率是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的基础。目前我国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主要由民间组织、个人志愿者组成,要进一步拓宽废旧电池的回收渠道,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如在各居民点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专门回收电池的回收箱,推广普及垃圾分类回收的措施等。同时,改进现有的回收方式,如以旧换新、上门服务、增加回收点等,并建立完善的电池回收运输体系,使收集站点的废旧电池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