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的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制。
5.各区政府对现有正式人员和临时人员可根据区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有利于分配制度改革和稳定的政策。
(五)日常监督考核
市城管部门按环境卫生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作业监督检查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核定经费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市划拨的作业经费挂钩。各区城管部门对各承包单位实施具体考核。各承包单位对本单位作业人进行考核。各承包队对本队的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作业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
四、实施范围与步骤
(一)实施范围
1.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
2.呼兰区和阿城区可参照执行。
3.松北区、开发区继续执行已实行的市场化。
(二)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09年11月30日前)。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现有环卫作业队伍的绩效管理机制,同时启动新增街路、出入城口和江河沟两岸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招标工作,研究制定居民庭院管理办法.
2.实施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各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选择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试点街路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与措施;在试点工作与完善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实现市场化运作。
3.总结阶段(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面总结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取得的经验,对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协调解决,确保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实行环卫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有措施地推行,市政府成立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世华
副组长:季卫国
成员由市城管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劳动局、工商局、物价局、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二)责任分工
1.市城管部门负责制定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指导意见;负责制定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核定各区的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任务;负责对各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作业成本的核算和资金保障工作。
3.市人事、编制、劳动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相关人事政策的制定。
4.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核定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工作量,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负责本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
5.市财政、城管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6.市城管、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招投标工作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7.市工商、物价部门负责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组织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确保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二)深入调研,细化方案
各区政府要依据市的总体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此次推行清扫保洁和清冰雪市场化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各区政府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强力推进,保持稳定
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清扫保洁和清冰雪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将政策落稳,工作做实,确保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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