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 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8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近年来以筹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制定发布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发[2003]30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随着人口不断增长,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与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处理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凸显,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定位,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目标
(一)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思路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要围绕大力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立足首善之区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
(三)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保障和目标管理,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分年度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工作目标。
1.增加处理能力。2012年日处理生活垃圾达到1.7万吨,基本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2015年形成日处理近3万吨的能力,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要。提前做好规划选址工作,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满足今后可持续发展需要。
2.调整处理结构。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按照垃圾成分、产生量和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为2:3:5,实现城区原生垃圾零填埋;2015年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的需要,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3.促进垃圾减量。建立与生活垃圾焚烧和综合处理工艺相衔接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控制垃圾产生量增长。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每年降低1至2个百分点,2012年下降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50%左右;2015年力争实现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65%左右。
二、科学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和综合处理厂建设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远期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重点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处理厂和配套卫生填埋场建设。为满足今后50年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和垃圾成分特点,在东南西北方位选址规划4个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预留用地,择机建设。在拟建设施和现有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并采取措施全面提升公共环境水平。
(五)在2至3年内基本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
规划建设5座跨区域服务的大型集中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7座服务各自行政区域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区县政府自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由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在餐饮街、高校、度假村等餐厨垃圾产生集中的地区,试点建设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度假村和高校校区等应按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
三、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六)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
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星级宾馆饭店、度假村、居住小区等,以科技为支撑,推进厨余、餐厨等生活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公园等建设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七)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
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小区,试行免费发放垃圾袋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和建设密闭式清洁站等设备设施,推广采用节能环保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装备。自2010年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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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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