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期职,协同合作,定期召开省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者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实行通报制度、监查制度、奖惩制度,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状,省人大加强对项目的执法督查,省监察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省人事厅加强公务员绩效考核;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建立设备统一招投标机制,配套机械设备由省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强化舆论监督,提高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六、有关建议
1、建议省政府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争取中央财政每年约5亿元,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打捆,按照项目预算总投资,按30%的比例予以补助,预计需补助资金约14亿元。具体补助方式结合处理工艺和融资渠道制定,对填埋项目采取设备补助、融资租赁方式,机械设备实行省统一投标,统一采购、统一配备,降低设备采购成本,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和机械制造业发展。
2、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3、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中央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据悉,国家发改委从今年1000亿元投资中,安排约75亿元,专项用于今年4季度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省发改委要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加大争取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西部环保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省建设厅要积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汇报,争取我省更多的项目纳入补助范围;
4、国土部门要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建设用地指标的审批,垃圾处理项目多数在山地和林地,一般不占耕地,林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
5、物价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方案,争取在2009年全面开征;
6、银行贷款可采取两种方案:一是项目所在地以生活垃圾作处理收费权作质押,独立向商业银行贷款;二是所的项目打捆,组建项目银团,由省统一运作、统一申贷。
7、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争取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债券融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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