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建立由地方环保局、行业主管局和填埋场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由环保局向行业主管局下达年度环境监测工作指标,行业主管局指令填埋场开展监测工作,并最终由环保局监督检查监测工作的实施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向行政管理一票否决的制度,使管理者与环境保护责任紧密相连,有效地确保环境污染事故的减少和杜绝。
其次,应在填埋场建立具有资质的监测系统。环保局监督检查填埋场运行管理工作一般采用抽查的方式,但要真正掌握填埋场常年的运行状态,就必须建立具有资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计量,对监测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资质认证,使监测机构提供的数据具有连续性和可靠性。
再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测内容。国家标准对于每个监测目标都设定了数个污染物监测内容,只有完全按照监测内容作好监测工作,才能全面地反映出监测目标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只监测轻度污染物,不监测重度污染物”的现象,掩盖监测目标的真实情况,从而为正确判断填埋场运行管理水平提供可信的依据。
4.2 加强对填埋场环境监测工作的经济支持力度
环境监测工作对实验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加大在填埋场环境监测工作方面的财力支持力度无疑对提高填埋场的运行管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