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沪容环〔2007〕35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为确保2007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2007年市容环境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了《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市容环境问题,加大城市管理的考评实效,促进城市市容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按照“市民评判、社会评价、政府评定”(以下简称“三评”)的“三评”构架,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发挥市容环境管理紧逼效应,促进城市市、区两级评价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特制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如下:
一、“三评”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突出全面优化世博会环境保障水平这个目标,突出解决市容环境难题、瓶颈这个重点,按照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求,适时了解掌握全市市容环境现状和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更加科学合理的全方位评价各区(县)、(镇)市容环境管理过程和产生效果,实现市容环境有效管理。
二、“三评”的构架及作用
按照“市民评判、社会评价、政府评定”的“三评”构架,明确“三评”各自作用,逐步梳理现有考评做法,增强管理紧逼效应,加强市、区两级,政府管理部门与社会、市民之间的互动,达到“三评”的有效互动作用。“三评”各自侧重作用为:
1、市民评判。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事业管理部门以制度形式组织好市民评判活动工作,把市民评判信息侧重于市容环卫日常动态速改纠错的工作内容;
2、社会评价。市容环境事业部门通过检查、督察或专项活动等评价信息,或委托社会机构获取的各种评价信息,侧重于指导下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或调整市容环境专业基础管理和工作制度建立;
3、政府评定。政府评定工作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评定意见来体现,在市民评判、社会(部门)评价和各行政职能处室(科室)的行政考评信息上汇总提出市容环境综合评价报告,该报告经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常务会议后通报,侧重于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上级对下级的综合评定意见。
三、“三评”牵头部门、等级划分
市区两级均应逐步建立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由市、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或市容管理部门牵头。市对区(县)综合评价,区(县)对街道(镇)进行评价,有条件的街道(镇)对辖区、单位、部门、街坊等开展评定工作。通过考评评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
四、“三评”的主要内容
1、市民评判。主要评日常性的面上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内容涉及到两个方面。
一是以市民关心的、直接相关的、有一定界面的、经常接触感觉得到的市容环境卫生事项为市民测评主要内容,重点聚集反复性大、动态性强、覆盖面广的项目作为评判的主要内容。如道路环境、公共广场环境、建构筑物外立面环境、公园绿地环境、工地环境、集市(菜场)环境、交通集散地环境、水域环境、车容车貌、城市公共设施(环卫设施),居住区及各类小区环境等。
二是以围绕市民投诉为主,发挥城建服务热线12319和市容环卫投诉热线的功能作用,重点考评对市民投诉的处理畅通、解决的保障能力。
2、社会评价。主要评管理,把事业管理部门和委托社会咨询机构检查、督察、专项活动等评价信息、意见性的评价予以适当结合。归纳为四个方面:
(1)覆盖市民评判内容。主要是市民评判中反映的问题得以适时纠错,探索建立有效机制,由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事业单位或社会咨询机构督查。
(2)涉及到城市保洁、水域市容环境、生活废弃物、景观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等管理与作业服务要求执行的落实情况的专业检查、督察内容。城市保洁主要内容是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厕)、居住区、建构筑物外立面环境、车容车貌等方面;水域市容环境主要内容是主要水域面洁岸清,一般水域基本无漂浮垃圾,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等方面;生活垃圾废弃物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渣土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到位,收运及时,处置规范等方面;景观灯光、广告店招店牌管理主要内容是,各类管理灯光设施完好、整洁,广告和店招店牌按标准设置,设施完好、整洁等方面,管理有效;加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等内容。
(3)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状态,以新闻媒体为主,对解放日报、新闻晚报、文汇报、电视台、电台的媒体监督,凡媒体曝光市容环境方面的问题得以适时纠错,并建立有效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