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垃圾管理思路演变概述
通过立法对生活垃圾进行管理是德国垃圾管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从1972年的《废弃物处理法》到1994年的《促进废弃物闭合循环管理及确保环境相容的处置废物法》(简称《循环经济法》),都是德国政府为适应不同时期生活垃圾的性质和时代要求而制定的垃圾法,其中《循环经济去》的制定实施引导德国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走向新的转折点一一循环经济的开始。德国在世界上最早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循环经济法》是目前最完整地体现了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废弃物管理法,它强调了对垃圾的处理是为了实现整个资源、环境与经济的良性循环,而不再是对废弃物的简单处置。废弃物应是一种资源,应该加以回收利用,实现物质“从摇篮到坟墓再到摇篮”的闭合循环,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思想。
德国发展循环经济主要采取了这样几条原则:
一是生产者负责的原则。即谁生产、谁负责回收。如汽车生产商有责任回收报废的汽车,并承担处置费用。这样就促使生产厂商从一开始就注意环保,考虑到将来商品报废后的回收问题。二是行业自律的原则。政府鼓励工业界自觉自愿地执行《循环经济法》。如德国饮料包装行业规定,72%的包装物必须进行二次利用。三是透明原则。即生产厂商有责任公开商品的生产过程,使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的垃圾管理思路由“末端处理—循环利用—避免产生”逐渐过渡转变到“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末端处理”的方式上,尤其是1991年《包装条例》和1994年《循环经济法》的实施,更是对这一思路的确立和肯定。新的垃圾管理思路严格规定了垃圾处理的原则:①要在生产和消费中尽可能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②对不可避免已产生的废弃物,应以无害化方式最大程度地循环利用,包括对能源的回收利用;③对不可避免产生并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要采用合理的与环境相容的处置。
德国垃圾焚烧管理政策
垃圾焚烧处理现状
根据德国制定的发展目标:全面执行垃圾利用和处理方案、并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全部垃圾在国内处理;通过“避免垃圾”、“物资回收利用”及“制堆肥”3项措施,将垃圾的原始容量减少一半,剩余的一半全部焚烧。
德国生活垃圾主要采取3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焚烧,德国大约有,30%的生活垃圾在进行了回收再利用后实行焚烧处理,并由此获得能源,如发电、远程供热等;二是填埋,德国大约有60%的生活垃圾被填埋处理,德国垃圾法规定,可燃物小于10%的垃圾才准许填埋。填埋场底部铺设了管道,以便收集垃圾降解生成的可燃气体,并进一步回收利用,如发电、供气等;三是堆肥,大约有10%的易腐有机垃圾经堆放、高温发酵生产成堆肥,用于农田。
专业人员认为垃圾焚烧的优点是:有害物质基本上被破坏,焚烧后的垃圾灰渣中不再含有卤化碳氢物,灰烬不释放有害气体,不向地下渗漏旨水,填埋时不会污染环境,也不会留下在将来污染环境的隐患;能利用垃圾中的能量(焚烧1000kg家庭垃圾可替代250L燃油发电或供热。按计算,一个德国家庭15%的用电量,可从自家垃圾中获得);与分拣后的剩余垃圾相比,焚烧后垃圾容积减少90%,质量减少70%,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90%可利用。只有所焚烧垃圾量的1%需要填埋。目前,德国生活垃圾的平均发热量比维持垃圾自行燃烧所需值高30%—40%。德国环境部的各项研究和计算表明,即使在垃圾有用物资的回收率很高的情况下,垃圾也是可燃的。
德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时候,已经拥有50余座从垃圾焚烧回收能量的装置以及10多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并且用于热电联产,为城市供暖供热或汽车用汽。1965年德国只有垃圾焚烧炉7台,年处理总量为71.8万吨,可供全国4.1%的居民用电。到1985年,焚烧炉已增加至46台,年处理垃圾量占该年垃圾生产量的30%,约为800万吨左右,产生的电能可供全国人口34%的居民用电。柏林、慕尼黑、汉堡等大中城市,民用电的10%—17%来自垃圾焚烧。1995年德国垃圾焚烧发电的受益人口已经达到50%。在1993—2000年的8年间,德国共投资100亿马克建立了36套生活垃圾焚烧设备,同时再建了13套特殊垃圾焚烧设备。但是在垃圾焚烧处理垃圾的总体比例上,德国依旧落后于日本(70%)、瑞士(80%)、瑞典(55%)和法国(38%),这些国家正努力实现全部垃圾焚烧。
有关垃圾焚烧处理的法规演进
垃圾焚烧是德国垃圾末端处理的主要方法之一,除了遵守德国有关垃圾处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之外,还遵循自身管理的法律法规。
垃圾法的第1款生活垃圾法(TASiedLungsabfall),于1986年通过,其宗旨是减少生活垃圾的填埋量。它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垃圾回收利用义务,要求剩余部分的填埋在日后也不得危害环境。对此有严格而具体的规定,但未规定具体的做法和措施。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只有热力处理(焚烧、气化和焚烧综合法)才能满足这些要求。
垃圾法的第2款特殊垃圾法(TAS-ondepabfall),于1991年4月生效。特殊垃圾法对化学、物理、生物处理和焚烧、填埋做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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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中国环卫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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