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北京的废品回收行业为民间控制的局面不过是中国拾荒业的一个样板戏,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放任或收编农民游击队的两难之境──为此,由杜欢政主导的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设计出一套方案,在以循环利用废旧金属为主导产业而有“五金之都”之称的浙江省永康市试行。
在改革之前,本地人口不过50余万的永康市大街小巷游走的“农民回收游击队”将近有4000多人。新方案推行后,物华回收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将原有的数千散兵游勇收归旗下,实行 “七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改编经费由龙头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在杜欢政看来,这是为拾荒农民正名的重要举措,他们将不再被视为二等公民。同时,这4000名农民又分别挂靠在120个收购站点,这些收购点再分属4个回收基地,基地直接与交易市场挂钩,进行交易。
“永康模式”的精髓在于,它强调政府应当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主张“市场化”与“公益化”并重的原则,并且尊重了过去20余年来形成的既有利益结构链条。“永康模式”已试行一年多,比较成功,现今浙江省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试行。
而今,北京正在部分小区试点的“资源回收体系统一化”工程,似乎受到“永康模式”中“公司加个体户”理念的影响──海淀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物流配送体系于2006年10月9日正式启动,回收垃圾的小贩、板车,将逐步被封闭式运输货车取代,首批13辆运输车开始对紫竹院、八里庄等8个街道共110个社区回收试点网点的再生物资进行统一收取和物流运输,而试点的“社区回收站”所有“回收员”都是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其中八成就是以前的拾荒人。
垃圾税是绿色税种吗?
城市中庞大的农民回收队伍,的确为北京环卫部门减负不少,但所剩生活厨余垃圾数量依旧庞大,令管理者大为头疼。
1991年,北京利用世行贷款建成了大屯转运站和阿苏卫填埋场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北京的垃圾处理进入无害化阶段。此前,北京的垃圾不过是采用简易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理。
所谓“无害化”,很长时间国内主要指“填埋”。据北京市政管委会介绍,截至2005年底,北京对垃圾的处理中,3.1%进行了焚烧处理,8.4%堆肥,制作成垃圾肥料,88.5%则填埋。预计到2010年,北京的垃圾日产量将达到1.6万吨,这对于北京城是个巨大的挑战。而现实的情形恐怕要更加悲观一些,因为规划中的焚烧及综合处理设施均建设进程缓慢──北京计划建设南宫、高安屯、六里屯、阿苏卫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但其中高安屯和六里屯因为环保问题遭致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强烈反对,一度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然而,在王维平看来,过去政府的一些法律和政策都在被动地接受垃圾,强调末端无害化处理实际上是“下策”。那么,何为“上策”呢?自然是“源头减量”。要实现“源头减量”,自然要从制造厨余垃圾的家庭入手,实行严格的垃圾分类。
要解决这个问题,“日本经验”值得借鉴。日本的家庭垃圾分类极为精细,最早分为可燃和不可燃两类,后来又增列出资源垃圾和粗大垃圾,以及电池、灯管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常常访问日本的杜欢政教授说,哪怕一个普通的酒瓶,日本的家庭主妇也要把它分解成瓶身、瓶盖和复合膜单独存放,积蓄一定数量再交给垃圾车。
如此精密的垃圾分类适合中国国情吗?杜欢政认为,这在中国还不太可行。原因在于,中国和日本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社会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也不一样,我们只能学习它的精神和理念,然后根据中国国情研究出在发展中国家切实可行的方法。“举个简单的例子,日本的女性多数不用上班,在家专门管理家务,中国女性有这个条件吗?”杜欢政说。
既然精细垃圾分类在中国目前尚不可行,那该怎么办?于是,有人提出以征收“垃圾税”的方法来扼制家庭垃圾产量。不难理解,这同为控制白色污染而进行塑料袋收费的思路如出一辙。
“垃圾税”这个提法听起来还有点新鲜,不过,征收垃圾处理费在中国却已有年头,无论《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还是1997年六部委联合发文,都对收取“象征性”垃圾处理费作了相关规定。以北京为例,每个家庭每月需缴纳3元垃圾处理费,每年仅36元。
“一个3口之家每年大约产生垃圾1.6吨,即使按照120~125元/吨的垃圾处理成本,36元也过低,”王维平说,“尽管增收垃圾处理费用可能连带产生收费是否公平的问题,但它是目前切实可行的方法。”
不过,杜欢政认为增收垃圾处理费并不是治本良方,“垃圾量与居民消费结构密切相关,与垃圾收费并无直接关系”。
对于垃圾收费的问题,国内外一直存在争议。 譬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2001年审议通过《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时,曾否决条例草案中原拟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