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中水利用的法制体系
中水利用是一项规模巨大的工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但我国目前中水利用的范围和规模普遍发展缓慢。推动中水利用的发展,仅靠鼓励和政策引导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完善的中水利用法制体系和政策措施,用法律法规来加快推进和规范中水的科研、生产和使用行为,编制技术标准,培育中水利用市场,逐步限制和禁止使用饮用水冲洗道路、冲厕、绿化和消防等。各级政府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中水利用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中水利用规划,尽快推进中水利用的规模化、效益化,使中水利用真正进入能够实际应用的新阶段。
(四)开展中水利用的宣传
我国研究和利用中水起步较晚,目前仍处在探索性实验性阶段,中水对广大群众来说还比较陌生。中水来自污水,是污水经过深度净化处理而来的,对使用中水人们在心理上可能一时还难以接受,存在种种顾虑。要加大对中水利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认识中水、了解中水、接受中水,把推广使用中水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向市民普及中水利用的技术、水质标准等常识,大力宣扬利用中水的节水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使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认识到中水是安全的,积极参与中水的使用,放心地使用中水。西方发达国家使用中水时间较长,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技术已比较成熟,应用范围也比较广,有的把中水用于农业灌溉,有的水质已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这些都说明了中水是安全的、可靠的。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各级政府不断转变发展思路,不断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州市用中水代替饮用水冲洗道路,与全市中水利用工程的建设是分不开的,中水利用工程虽然耗资巨大,但同时带来的环境效益、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是巨大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水利用工程必将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我们环卫部门也应未雨绸缪,在清洁城市的过程中,积极了解和认识中水,主动地参与到中水的使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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