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
(1)管理
加强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的统一管理,建立申报制度及专业运输公司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实施从产生到最终处置全过程的控制。
从源头上做到分类收集,以便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理,鼓励建筑企业现场消化、给予再生利用行业优惠措施的保障体系。
(2)处置方案
根据南汇经济社会发展及建筑垃圾处置现状,南汇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应为:在推行减量化、资源化基础上的综合利用处置。
近期:鼓励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建材生产单位在源头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分别在周康地区、惠南城区和临港新城设立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
中远期:保留惠南城区建筑垃圾储运场,把周康和老港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改建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
(3)建筑垃圾储运场
周康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近期选址在周浦生活垃圾中转站附近,负责接受周康地区、航头、新场和六灶等地的建筑垃圾,日储运600t/d左右,占地面积为40亩。
惠南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选址在南汇工业园区附近,负责接受惠南、南汇工业园、大团和老港等地的建筑垃圾,日储运500t/d左右,占地面积为34亩。
老港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近期选址在老港填埋场附近,负责接受临港新城建筑垃圾,日储运500t/d左右,占地面积为34亩。
(4)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
周康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中远期改建周康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规模约为600t/d。
老港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中远期改建老港建筑垃圾储运利用场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临港新城的建筑垃圾,规模约为500t/d。
崇明县
崇明岛的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由崇明环境卫生管理所渣土管理科进行管理,但目前仅城桥镇、堡镇和新河镇工程渣土处置经过申报、审批,其他镇未经申报、审批。长兴乡和横沙乡的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由长兴申报站负责。
崇明渣土排放量较少,大部分集中在城桥镇、堡镇,2004年申报量为41750t/a,并基本上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较低,2004年申报量为16400 t/a,利用量约占申报量的18.3%。全县无专用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仅堡镇有一处工程渣土储运场,位于堡镇北堡港东侧滩涂的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目前正筹建长兴、横沙渣土储运场。
崇明规划按照新建建筑面积预测得出规划期内崇明建筑垃圾产量平均为:近期(2006~2010年)1339t/d、远期(2006~2010年)1187t/d。
规划崇明建筑垃圾应在大力推行减量化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根据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目标及预测量,规划在崇明岛固体废物综合产业园及长兴岛综合处理利用厂内各建造一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其中:崇明岛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崇明岛的建筑垃圾,规模为近期300t/d、远期扩建至600t/d。长兴岛综合处理利用厂处理长兴岛和横沙岛的建筑垃圾,规模为100t/d;同时,各建设一处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以处理未能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残渣。另规划在靠近南门选址建设建筑垃圾储运场1座,用于储存和中转部分城镇的建筑垃圾。
规划管理工作:
规范和加强对建筑垃圾源头申报、中间运输和末端处置的全程管理;
近期建立健全县、镇两级建筑垃圾和渣土信息化管理网络,成立一个渣土信息管理中心(三岛联合),建立交易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渣土网上申报;
对建筑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资源进行分类,不混入生活垃圾,尽量源头减量。
建立激励机制,激励企业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
建筑垃圾,除可以回收利用外,其余的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浦东新区
现状
浦东新区2000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为8.1万t。建筑垃圾送往闵行建筑垃圾堆场处置。闵行建筑垃圾堆场位于闵行区鲁行镇,占地56亩,是浦东新区的建筑装潢垃圾、市政工程垃圾、暴露垃圾等的堆放处置场所。该建筑垃圾堆场即将面临关闭。
存在的问题:目前工程渣土采用露天堆放方式,不仅占用土地,而且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造成污染,同时造成工程渣土调运、管理上的困难。
预测
浦东新区近年来的渣土外运量和回填量见表2。
表2 1999~2002年浦东新区渣土外运和回填量
渣土产量变化趋势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估计渣土量将保持在每年100万t左右的一个相对稳定的量。与工程渣土类似,建筑垃圾的产量估计将保持在每年10万吨左右的一个相对稳定的量。
规划
处置途径
浦东新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条:
⑴ 土建工程中的标高回填;
⑵ 低洼地、废沟浜回填;
⑶ 综合利用,如绿化用土,堆山造景等;
⑷ 可考虑制砖、做道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