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化粪池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维护。化粪池作为城市污水最初级的处理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清理疏掏才能发挥其净化粪便污水、保障城市下水道正常运行、避免管道堵塞的使用功能。目前,成都市只有少数化粪池能够定期清理,大部分化粪池都未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清理与维护。很多居民楼都是建成后就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住户也不愿意交钱请人定期维护,等到粪渣装满,粪水外溢才请清洁公司来疏掏,但往往为了节约经费,请的都是一些无证小公司。由于没有专业设备和技术,这些小公司根本就无法对化粪池进行有效清理,致使化粪池一堵再堵,这不仅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市民正常生活,而且由于管道堵塞,化粪池内的沼气无法排泄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重庆市就曾发生观音桥化粪池爆炸事件。因此,有市民讲化粪池若不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将变成埋在身边的“定时炸弹”,危及人身安全。
1.4.3清掏公司极不规范。由于对化粪池清掏管理不力,加上市民认识不足,有些化粪池从建成后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未清理维护过,以致常常发生堵塞现象。而随着化粪池堵塞问题的日益突出,各种清洁公司也应运而生。但在这些公司中拥有执照、经过专业培训、配备专用器材的正规清理公司却极少,大部分都是一些没有营业执照,未经任何培训的私人清洁公司,这些公司既没有专业的清理设备,又无固定的倾倒点。清理时仅用简单工具疏通一下,将堵塞暂时解决,用人力三轮车将粪渣拖走了事,完全达不到对化粪池彻底清理维护的目的。但由于这些公司价格低廉,市民往往会选择他们为其服务,这样不仅造成化粪池堵塞现象越来越严重,而清理出来的粪渣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洒漏,乱丢乱倒现象也十分突出。
2管理措施及处理对策
2.1建设大型粪渣无害化处置中心。由于成都市没有集中的粪渣无害化处理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应。为从根本上解决粪渣的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环境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急需完善对成都市化粪池粪渣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措施。因此,建设成都市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将其作为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常迫切和十分必要的。
2.2加强和规范化粪池清掏管理工作。化粪池作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初级处理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化粪池维护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由环卫主管部门牵头,尽快制定“城区化粪池维护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将各类化粪池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制定出相应的清掏、疏通管理办法,规范清掏周期,形成运行记录日常登记制度,使其充分发挥化粪池使用功能,维持城市下水道的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2.3清理整顿清掏公司。建立完善《城市粪渣清理专业公司的管理办法》,组织成立专业的粪渣清掏公司,划定公司服务范围,将该区域的化粪池清掏纳入定期服务职责。这些公司或单位必须具备清理化粪池的资质,并且要到各区环卫局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在办理清掏资质时必须要与粪渣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处置协议书,根据清掏公司服务范围缴纳处置费。清掏公司清理出的粪渣必须交由无害化处理厂处理。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未办理相关资质的公司坚决取缔,一旦发现乱堆乱倒将予与严惩。
2.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民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共卫生道德水平。特别是以各种宣传手段在市民当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化粪池及排污管道有偿清理、疏掏服务宣传,打破过去传统的“零费用福利性服务”观念,在市民当中牢固树立“谁付费谁受益”的观念。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作一些粪渣处理宜传资料发放到机关、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让人人知晓,使之深入人心,自觉支持、配合这项工作。当然,化粪池及排污管道的有偿清理和疏掏以及粪渣的有偿处理要经过立法程序,以法规条例或政府令的形式确定下来。服务收费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最后举行市民听证会。但是,涉及这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非常重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这项工作,为开展粪渣有偿处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略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