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电气安全性试验
6.9.1 通电试验
接通生态厕所总电源,检查照明是否有效,各电器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安全。
6.9.2 漏电保护试验
在短路或漏电情况下,漏电保护器是否迅速跳闸动作。
6.9.3 电绝缘试验
a)试验条件
密闭生态厕所,在厕室内放一个电烧水装置产生蒸汽,使厕室内湿度升至50℃,保温1h后,将厕室内壁表面的水份擦干。
b)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用手摇兆欧表,规格为500V,500MΩ,精度为1.0级。
用手摇兆欧表测量生态厕所内带电部位(灯口、插座等)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门框、手把等)之间的绝缘电阻,其结果应大于1 MΩ。
6.9.4 耐电压试验
试验用耐压试验仪,变压器容量为1000VA。
绝缘电阻试验后,用耐压试验仪在生态厕所内带电部位(灯口、插座等)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门框、手把等)之间,施加500V的交流电压。1mim后检查应无击穿或烧焦等现象。
6.10 无故障工作时间试验
计算生态厕所在正常工况下的累计工作时间应符合本标准5.10条要求;也可由用户提供使用报告。
7 检验规则
7.1 每套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按标准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
7.2 检验分类
生态厕所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
7.2.1.1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搅拌槽运行和控制、排风系统运行、加热温度控制、通电和漏电保护、电绝缘、耐电压。
7.2.1.2 检验方案
a) 每台生态厕所应进行外观质量、搅拌槽运行和控制、排风系统运行、通电和漏电保护的检验。
b) 以相同结构型式、相同规格的10台产品为一个批次(不足10台作一个批次),随机抽样1台,进行电绝缘、耐电压和加热温度控制检验。
7.2.1.3 判定规则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允许返修后重新检验,如符合要求,则判出厂检验合格;如仍有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7.2.2 型式检验
7.2.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套试制产品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后,除5.7条外,三年进行一次;
c)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d) 原材料、工艺或结构明显改变;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2 检验项目
抗风能力、密封性能、残渣增量、日耗电、微生物菌种遗传性、卫生和环保要求以及出厂检验各项目。
7.2.2.3 抽样方法
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套作型式检验。
7.2.2.4 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则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判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允许重新随机抽取一套对不合格项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则判该次型式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 标志
8.1 在生态厕所外表面明显位置应有固定的永久性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商标、生产厂名及出厂日期等。
8.2 在生态厕所外表面醒目位置应设置厕所图形或文字标志(必要时中英文标志),男小便间应设置识别标志,门把手处设置“有人”“无人”状态标志。
8.3 在生态厕所内墙壁上适当位置也可设置“使用须知”、“便后请按此钮”、“请文明用厕”等提示性标牌。
8.4 出口产品的标志由供需双方商定。
9 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
9.1 整体运输时用塑料薄膜简易包装;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每套产品应附有装箱单、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9.2 散件运输时按部件分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墙板的板面之间用软性材料隔层保护,易损件包装箱内应填充软性材料保护。
9.3 每个箱体外均应标明外形尺寸、质量及防压、防倒置标记。
9.4 出口包装按出口合同执行。
9.5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要注意防止碰撞、跌落和重物堆压;存放处应干燥、防火,不得与油性物质和腐蚀挥发性介质混放。
9.6 生态厕所安装应按说明书或在生产厂指导下进行。
9.7 必要时,生态厕所就位后,整体应与地基用地脚螺栓固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工作噪声试验方法
A1 仪器
经计量检测所校验合格的声级计。
A2 条件
A2.1 噪声应在生态厕所正常运行时测定。
A2.2 噪声测定时周围环境必须安静,生态厕所停止运行时环境的本底噪声应比运转时的A声级至少低10dB(A)。
A3 测点布置
在生态厕所四周离地面1.5m高度、离厕所外壁水平距离为一倍边长处。当边长小于1.5m时,取1.5m;当厕所为矩形时,取边长平均值。测点不少于4个,结果取算术平均值。
A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试验任务或目的;
b) 方法、仪器及测点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