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对已分类玻璃中杂质成分的技术要求
杂质
|
技术要求(拒收玻璃的理由)
|
磁性金属
|
任何大于6×6×12英寸的碎块;小于6×6×12英寸,但大于1/2英寸的碎块超过1%;小于l/2英寸的碎块超过0.05%。
|
非磁性金属
(铝、铅等)
|
大于3/4英寸的玻璃包装用材料(如铝箔等)超过正常包装需要的量(即过度包装);大于3/4英寸的非玻璃包装用材料(如铅、铜、黄铜等)超过包装材料的0.5%
|
有机材料
(标签、商标等)
|
玻璃包装用有机材料(如商标等)超过正常包装需要的量;非玻璃包装用材料(如纸、木材、橡胶等)超过包装材料的5%
|
难熔材料
(陶瓷、餐具、瓦片等)
|
在一个50磅的样品中,存在任何大于8目的难熔材料的颗粒;或小于8目、大于20目的难熔材料的颗粒多于1个;或小于20目、大于40目的难熔材料的颗粒多于40个。
|
碎玻璃尺寸限制
|
小于3/4英寸的碎玻璃超过25%
|
其他杂质
|
如下杂质含量超标:灰尘、瓦砾、陶瓷、沥青、混凝土、石灰石、垃圾、水分、白炽灯泡、日光灯管、平板玻璃、汽车用玻璃、硼硅酸盐耐热玻璃、玻璃容器烧制时产生的杂质等。
|
3.讨论
我国是个比较重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国家。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建立有专门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的国营或集体废品回收公司。但是,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原有的国有回收主渠道逐渐萎缩,废品的回收变成以个体商贩为主;回收的对象也大多集中为废纸、废旧金属等利润比较高的物品。另一方面,我国垃圾大多没有分类存放和收集,也增加了废品回收的难度。这些因素导致我国垃圾的数量迅速增加,废旧物品的回收率则不断降低。借鉴发达国家废旧物品回收的经验,对改革我国现有的废品回收体制,提高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水平,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美国废旧物品回收利用过程和实例介绍可以看出,垃圾中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废旧物品分类、收集、加工处理、包装、运输、市场调查、销售、回收标准制订等多方面的内容。我国在加工处理技术开发方面比较重视,但在市场运作、跨地区和跨行业间的协调、回收标准制订和统一等方面重视不够。建立一个基于市场化机制运作的、包含上述多方面内容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体系应是未来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