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绿色包装制度,实现循环经济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使包装绿色化,最有效的办法是实行立法,用强制性的手段对包装资源进行管理。 从长远看,我国应制订 《循环经济法》,作为过度, 当前我国应抓紧制订《包装法》,解决过度包装包装废弃物等问题,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 包装法》, 实现绿色包装的全程 控制
1 、强化清洁生产, 实行 源头控制
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清洁生产其根本目的是进行无废、少废生产,实现生产过程污染的“零排放”和制造产品的绿色化。就包装领域而言,要求生产者在包装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遵循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经济活动行为原则,使包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在《包装法》中,应明确生产包装产品要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 以立法的形式禁止使用某些 包装材料,如含有铅、汞等成分的包装材料;没有达到再循环比例的或不能再利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明确禁止过度包装或 一次性使用的包装 , 尽快制定出过度包装的“度”量化标准,在经济活动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 。
2 、促进 包装废弃物的 避免、减少和再利用 , 实现 包装废弃物 生态化循环
为促进包装物的再循环,许多国家制定了再利 用法律,如日本的《新废弃物处理法》,德国的《循环经济法》和《避免包装废弃物法》,要求在包装上印有回 收再利用标志。 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在《包装法》中应明确 包装废弃物 的避免、减少和再利用原则,并贯彻“谁污染谁负责、谁开发利用废弃物谁将得到鼓励和支持”的原则。首先《包装法》要规定避免产生废弃物,特别是减少其数量和毒性;其次企业必须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或作为可用能源;剩下的包装废弃物以环境相容的方式填埋。要规定包装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包装物,其废弃时有正确的回收利用或合适处置的保证,当产品有毒成分过高,难以处理,不能保证与环境相容,就不许进入市场流通。再则, 扩大生产者责任,生产者不仅对产品的性能负责,而且 负有对包装物整个生命周期负责的责任和义务;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还应承担回收的有关费用。
(二) 强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政策导向, 促进绿色包装的发展
政府应制定产业、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绿色包装。具体措施有:( 1 )采取排污收费、排污许可权交易、环境税收等手段,提高环境污染成本,使环境成本内部化。( 2 )大力推行环境资源和对资源进行补偿的税收政策,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采取收取资源税的税收措施;对节约资源、污染少的企业,可适当减免资源税。( 3 )对运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和少污染、无污染的产品要以经济政策进行扶持,如通过政府的采购政策,采购环境行为良好的企业的产品。( 4 )通过信贷政策导向, 增加对企业的信贷规模,给予贴息优惠, 使环境行为良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信贷。( 5 )通过减免税优惠政策, 对原材料和成品的进出口,给予关税和配额方面的优惠, 尽量降低 其产品的成本, 促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
(三)通过行业自律,倡导企业实施绿色包装
行业自律是倡导绿色包装不可或缺的环节。任何制度的作用,都只有在人们自觉遵守时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澳大利亚的油漆涂料公司为了缓解社会越来越大的环保压力,共同签署了一个行业自律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油漆涂料的包装容器将更好地加以重复使用,减少包装原材料的消耗,从而减少包装废弃物。这个协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我 国包装联合会循环经济委员会 的目标就是 在包装行业内建立一个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 “ 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 ” 为原则,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手段的绿色包装 生产、消费和循环再生利用系统,促进包装行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我国包装行业协会应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义, 制定行业规范, 要求企业 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从而实现绿色包装。
(四)包装企业要 强化绿色管理理念, 积极 参与国际认证
包装企业应将绿色观念贯彻到全部管理活动中, 首先要积极开展有关的绿色认证工作,推行 ISO14000 国际标准。 实施该系列标准具有保护环境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双重作用。 通过建立、实施认证体系,实现绿色生产,既在保证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 其次要积极实施环境标志产品制度, 环境标志被称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目前,世界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标志涉及的产品范围越来越广,发达国家都建立环境标志,并趋向协调一致,相互承认。我国包装企业要 在开展环境标准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取得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志,获得国际产品出口的通行证,从而推动我国绿色包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