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截污坝下游应设立地下水永久观测井,进行地下水监测。
(5)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焚烧炉应按照“三T”原则进行设计和运行管理。医疗废物选用热解炉,尾气处理选用半干法法,即换热+半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器+活性碳吸附塔的组合工艺;工业危废焚烧采用回转窑焚烧炉,尾气处理选用干湿法联合处理,即急冷+干式反应塔(喷入活性碳)+袋式除尘器+湿式洗涤塔的组合工艺,最终尾气各自通过35m烟囱高空达标排放。应按规定设尾气在线监测设施。
②加强填埋废气的疏导工作,填埋作业应加强管理,采取推平,压实后立即覆土的措施,减少恶臭气体以及VOC(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挥发。
③加强对固废运输车的管理,防止固废运输过程沿途洒落,造成雨天道路泥泞、晴天一路扬尘的不利现象;场区在晴天要安排专人进行洒水操作,减少扬尘污染。
④加强暂存和分类库的管理,合理选择材质和包装方式,预防恶臭污染。暂存库密封、抽负压,抽风集气收集至焚烧炉焚烧。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安全阀排汽口安装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并进行隔声减振,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噪声。
(7)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禁止混合收集、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②危废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③严格执行分类鉴别和焚烧菜单制度,杜绝不明特性的废弃物进入焚烧炉,场内废物必须经检查、检验和鉴别后分类暂存,防止不相容废物应不当暂存而发生危险。
④一旦泄漏事故发生,或者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焚烧作业,防止事故危害程度扩大。
⑤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⑥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
⑦制订污染源例行监测计划,对污染治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
⑧焚烧装置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DCS系统,填埋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⑨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并进行日常演练。
(8)环保投资
拟建项目为环保工程,总投资7862.48万元,可视作100%环保投资。
6 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6.1总量控制
建议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6.1-1。
表6.1-1 总量控制建议值
备注:*原则上场区废水只作物化处理,污水最终纳入巨化污水处理厂(一类废物填埋渗滤液直接达标排放),这是最终外排环境总量。
6.2公众参与
84.6%被调查的团体单位、81.1%被调查的个人对该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另有2个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设持反对态度,主要的担心问题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要经过巨化生产区和生活区,该区域人口活动较多,担心在废物运输过程中撒、漏对职工造成影响。拟建项目选址总体上已经避开了敏感点,运输道路也作了优化,但要做到运输过程不经过任何敏感点是不可能的,因此反对理由是不充分的,本项目不予支持。
目前本项目正在进行公示,暂未接到反映。
7 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1)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医疗废物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工程,可明显改善衢州市域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分散处置的现状,使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均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项目,
也是国家规划中应建设的项目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选址部分原已经确定为巨化固废堆场,本项目选址确定后,市规划局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该地块作为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用地并确定规划红线,因此可认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3)清洁生产
本项目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焚烧装置均采用国内成熟工艺设备,焚烧烟气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填埋场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建设,符合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废物处置原则。项目建成后,可集中处置衢州市域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节省分散处置的投资,因此可以认为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4)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焚烧炉选型合理,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科学合理,填埋场按照规范设计并进行预处理,厂区废水预处理后送巨化污水处理厂,因此可以达标排放。
(5)总量控制指标
拟建项目为环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减少目前的二次污染,且总体上集中处置后排放量不大,因此新增总量可在衢州市总量控制指标中平衡调剂解决。
(6)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维持
拟建项目总体上排污量不大,距离敏感点较远,废水可纳入巨化处理,经预测分析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7)环境风险
拟建场址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境总体不敏感。经预测,焚烧炉尾气事故性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在规范设计前提下,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不大,并且可以通过地下水监控井预警监控,因此总体上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而加入本项目不进行建设,则危险废物的无序处置环境风险更大,因此总体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