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德国是欧洲废旧电器产出量最大的国家,占欧洲总量的近三分之一,但德国在循环经济和废物法管理下,电器废物回收处理成果显著,如人口密度最大的杜塞尔多夫回收率高达64%。德国废旧电器回收处理企业需要政府许可,由法定管理部门审核发证。另外还有自愿性的认证活动,提供的证书证实该企业的技术能力,取得客户的信任。德国回收处理技术专业化程度很高,业务分工很细,技术路线主要取决于不同产品和专业处理方法(热处理或机械处理),如危险物质处理、R12和机油的分离、CFC的裂解回收、冰箱壳体破碎处理等。并且加拿大、荷兰和英国在旧家电拆解技术及回收工艺等方面也开展了大规模的研究和实践。
(三)国内的治理对策
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危害是近年来才逐渐显现出来,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立法体系,大量的家电超期服役和废旧家电任意处置的现象较为普遍。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电子电器废物对环境的危害,为积极推动电子电器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国家经贸委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工作协调小组,并着手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有关家电的报废标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利用通则》也在研究制定之中。同时,国家经贸委已拟定《关于建立家用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工作方案》,牵头成立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工作协调小组。
虽然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可以确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及实施必将规范我国电子电器回收、处理处置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促进废旧电器资源化技术的发展。
(四)国内的治理现状
我国的废弃电子产品再生利用处置水平低,回收再利用率低,工艺相当落后,污染严重。对于大多数的旧家电,直接或者在经过简单的维修之后进入二手市场。对于全部废家电,主要通过手工拆解来回收原材料。对于那些不能直接通过手工拆解的部分,例如电路板和细电线,多采用酸溶、焚烧等方式,提取废弃电子产品中的金银等贵金属,而将含铅、锡、汞、镉、铬等有毒重金属的废液排入周围的水体和土壤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在国外只有一小部分塑料使用焚烧的方法处理,例如在欧洲有足够的废旧家电焚烧能力,已经达到了能够承担现在及将来的废旧家电的处理水平,并且这种方法在远离居民的、局限的地方使用。可见我国与国外电子电器废物处置技术及设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对策与建议
加快废旧电子产品管理立法,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回收渠道,是当务之急,使生产商和消费者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与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实行生产者负责制度,即谁生产销售,谁负责回收利用,明确生产者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法律责任 。实施清洁生产,生产绿色家电,企业需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进行生态设计,从产品设计时就应采用环境友善的材料和工艺,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开发和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只有适合我国国情,才能具有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才能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展开各种环保活动,让公众了解当前的环境状况,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了解电子垃圾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意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和严重性,积极参与废旧电子产品的循环使用。
五、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面对日益严重的废旧电子产品的污染问题,它的处理不是一个局部问题,而是一个全局性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的问题。只靠一个部门、单位或市场行为很难解决,而是需要众多方面合作,需要政府积极干预,并且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对于我国除了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外,在回收处理技术方面还要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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