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总量控制
环评建议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具体如下:SO2:7.0t/a、烟尘:1.8t/a、CODCr:0.33t/a、NH3-N:0.02t/a、HCl:1.6t/a,项目二氧化硫和烟尘由宁海县环保局通过区域调剂解决,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CODCr和NH3-N总量可从垃圾填埋场总量中分配。
7.公众参与结论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大多数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在现场调查和随机征询中也发现,有部分公众认为工业废物焚烧产生的烟气会污染环境、导致疾病等,表示一定的担心。因此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一方面有必要认真做好有关废物焚烧的科学知识的宣传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因素与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应按国家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力争取得群众的谅解与支持,获得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平衡和统一。
8.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宁海县的城市规划,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污染物基本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选址和厂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因此只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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