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新城区建筑物的建设与该区的污水处理厂的兴建存在是否同步的问题。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滞后,笔者认为建筑物室内可采用粪、污合流制,室外采用合流制的化粪池(按国家标准计算)过渡,待污水处理厂建好后,废除合流制的化粪池,这样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兴建先行完成,则原则上应取消化粪池。广州市珠江新城正在兴建猎德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处理水量22万吨/日,预计2000年前可以完工,服务范围包括东山区、天河体育中心区,珠江新城区等。其中体育中心区和珠江新城区市政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珠江新城区是广州市未来的市中心区,占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约17万。现在正在大量兴建住宅小区。如按“广州市建造化粪池管理办法”计算,住宅区部分需建造化粪池容积约2000m3。如再加上商业、办公建筑,化粪池总容积则至少增加一倍,与一座中型污水处理厂所有处理池容积相当。既然化粪池处理污水达不到排放珠江的标准,是否可以把建造化粪池的钱用于建造城市污水处理厂?这是市政部门应引起注意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上海有采用二级生物处理逐步代替化粪池的趋势,这应是城市环保发展的大方向。
3.结论
通过调查及经济、技术比较,笔者认为在广州市新城区取消化粪池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此观点还希望与同行共同探讨,达成共识,提请主管部门引起重视,以期制定出相应措施,为保护城市环境做一些实际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钱易,米祥友,现代废水处理新技术,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广州市建造化粪池管理办法”(草案)广州市市容环卫局,1996.2.28
3.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94
4.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送审稿,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