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五类作业方式:冲刷+洒水
1、冲刷作业评分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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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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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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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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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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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10:00至次日凌晨2:30进行冲刷作业得40分。未完成冲刷作业任务不得分;总作业时间不低于4.5小时,但未完全按规定时间作业,一次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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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覆盖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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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快车道和副道)冲刷得40分,冲刷不到位,作业面积每减少10米2,扣4分,减少面积超过100米2以上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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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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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刷后路面清洁,快车道和辅道无明显积水,无泥沙、无扬尘得40分,发现一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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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方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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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清洁,无污物,标志明显,得10分,达不到要求扣10分。作业时闪灯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作业行车速度服务作业质量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作业文明不扰民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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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安装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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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GPS系统得40分,擅自中止使用不得分,因故障不及时维修停止使用超过三天,每超一天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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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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