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5-06-15 A+  A-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C159569C

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573789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086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吸污车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生活垃圾转运站所需设备

采购内容:
二包:吸污车,1台,预算金额:45万元。
注:未注明允许进口的设备,必须采用国产设备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技术参数:吸污车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二包:3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 标 时 间:2015年7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韩亚男、孙高超

联系方式:0431-89302188/81209122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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