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昆明市委、市政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文件,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制定了《实施规划》。
规划期限:
2019~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2019~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2026~2035年
规划范围:
昆明市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度假)园区城市建成区,主要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空港经济区。晋宁区、东川区、嵩明县、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将参考规划执行。

街头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在规划制定中,我们把垃圾治理作为昆明建设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途径,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以垃圾分类全体系构建和全流程管控为核心,落实源头分类,严控中端收运,强化末端处置,着力完善技术、政策、社会3个系统,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剑平介绍,《实施规划》资金概算约41.4亿元,共有提升分类源头质量、实现中端全程分类收运、保障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四大项,涉及具体项目14类50余个。“通过规划引领,逐步提升昆明市垃圾分类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率,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昆明市城生活垃圾分类如何推进?
规划思路
构建规范、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与政策制度。
分步推进
2020年底前:昆明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收运渠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其中,“大分流”指非日常家庭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细分类”则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至2035年: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真正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在制定规划过程中,我们创新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色和亮点,首先,根据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打造‘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城市品牌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区自身特点和需求,规划引领,统筹安排布置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和实施计划,分步骤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和城市发展各项要求。”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负责人邴国涛介绍,其次,还规划建设分布合理、规模达标的前端投放、中端收集运输和末端处理设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效果达标率、考核、产业培育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措施,保障分类的可持续性和效果。“此外,还将构建智慧信息化管理平台,与昆明市的网格化管理系统相衔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程实时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