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处理成本过高。导致企业不堪成本压力,采取偷排、漏排等方式排放渗滤液。由于垃圾处理厂的运营收入费用单一,然而在实际运行情况下,需要的运行支出费用较高,这使得垃圾处理厂一般都处于维持现状的情况,不愿意拿出多余的经费用于支付高额的渗滤液处理费用。这种情况下,垃圾处理厂对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就排放,甚至通过偷排、漏排等方式逃避处理责任,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频频发生。
3、监管不严。政府对于垃圾处理厂排放情况监督不到位,对日处理场日常情况不够了解,这在客观上给了处理厂钻空子的机会,更有一些地区对于执法监管部分责任不明确,出现环境问题后,各个管理部门互相推诿,推卸责任,这也更加助长了当地垃圾处理厂不按照标准排放废水的气势,使环境问题更加严重。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技术
渗沥液处理工艺按流程可分为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污泥处理和浓缩液处理)。应根据渗沥液的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标准选择具体的处理工艺组合方式。主要的组合方式有以下几种:
1、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后处理
2、预处理+深度处理+后处理
3、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后处理
预处理包括生物法、物理法、化学法等,处理目的主要是去除氨氮和无机杂质,或改善渗沥液的可生化性。
生物处理包括厌氧法、好氧法等,处理对象主要是渗沥液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氨氮等。
深度处理包括纳滤、反渗透、吸附过滤、高级化学氧化等,处理对象主要是渗沥液中的悬浮物、溶解物和胶体等。深度处理应以膜处理工艺为主,具体工艺应根据处理要求选择。
后处理包括污泥的浓缩、脱水、干燥、焚烧以及浓缩液蒸发、焚烧等,处理对象是渗沥液处理过程产生的剩余污泥以及纳滤和反渗透产生的浓缩液。
如何解决“渗滤液达标”难题
严格监管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这被认为是中央层面对于水体污染防治工作全面严格监管的开端;同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同时在全国掀起了一场“环保风暴”;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入河北进行试点督查,并于7月正式开始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环保督察;截至目前,第三批督察组已经逐渐下沉到基层单位,深入了解全国环境问题。国家在环保问题上通过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有力推进环保问题的防治工作,也让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无处逃遁,其中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公开通报中,16个省份有8地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当,地方政府在渗滤液问题上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监管,有效遏制不达标排放和偷排、漏排等不良现象,这导致垃圾处理厂不得不直面渗滤液达标处理的问题,也使得当前渗滤液处理市场开始火热起来。
加强源头管理,减少渗滤液产生量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何品晶则建议跳出来看待这个难题,“我们不能只盯住渗滤液的末端处理,仅仅聚焦在排放标准上,还必须关注渗滤液是怎么产生的,如同大禹治水,重在疏导。”垃圾渗滤液的产生源头包括外源和内源,如果外源做好雨污分流,做好地下水、雨水径流的控制,内源结合干湿垃圾组分的分离,就可大大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和后端处理的压力。如果借助技术力量,这项工作还可以做得更好,五年前在法国的一次现场考察至今仍让何品晶印象深刻:每天堆多少垃圾,堆成什么形状,是按照程序设计和GPS定位进行的。他建议国内的垃圾填埋场也能引入类似的技术方法,“新房子装修,最认真的就是厨卫。填埋场是城市的卫生间,也需要小心呵护,精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