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活垃圾焚烧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009-09-21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
作者:聂永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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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发展趋势
4.1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在2008-2015年将迎来黄金时期
国家相关政策也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年6月4日)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鼓励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我国《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指出,在经济发达、生活垃圾热值符合条件、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可加大发展焚烧处理技术;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79项,其中垃圾焚烧厂82座,占17.1%,平均单座焚烧厂的日处理能力约为810吨。并且“十一五”期间,计划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为589亿元,而“十五”期间的总投资为198亿元,对比可看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上的投资增幅是非常明显的。
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当中的生物质发电,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生物质发电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同时国家针对垃圾发电还采取多项优惠政策予以保护:一是发电量全部收购;二是免除了增值税的征收,并在所得税上享受减免政策;三是国家会以垃圾处理补贴的方式向企业支付服务费,即所谓的垃圾处置费。
基于以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将继续稳步提高,2010年有望达到18%。采用BOT等方式建设焚烧厂将逐步占据主导,2008-2015年将迎来我国焚烧发展的黄金期。
4.2厂址选择难度越来越大。
虽然环发[2008]82号文对环发[2006]82号文中的垃圾焚烧厂选址条件作了修改,并提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使可供选择厂址的地区范围扩大,但是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缺乏对垃圾焚烧技术环境安全性的正确认识将会增大焚烧厂址选择的难度。
4.3机械炉排焚烧技术发展加快、流化床焚烧技术发展放缓,其他焚烧技术也会有较大的发展
由于机械炉排的国产化降低了其建设成本,以及国家出台的各项关于生活垃圾焚烧的政策对于机械炉排炉给予扶持,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的比例将会进一步增大。
对于流化床焚烧炉,2006年以前建设项目较多,当时政策上并没有进行限制。现阶段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视同常规能源发电项目,执行当地燃煤电厂的标杆电价,不享受补贴电价”。由于国内目前尚没有流化床焚烧厂能够真正做到仅添加20%热量的辅助燃料(折合质量比为4-5%),因此这样将导致新建流化床焚烧厂项目有可能不能再享受到优惠电价,或者只能享受到略高于标杆电价的上网价格。因此在政策上有一定的风险。更主要的原因,是煤价的不断上升使得加煤多发电在经济上的诱惑力变小、甚至难以维持运行。因此,流化床焚烧技术的发展将会放缓。实际上,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就已经有一些原本采用流化床焚烧技术的焚烧厂改用机械炉排焚烧技术。
我国大量小城镇的垃圾处理,以及中等城市垃圾综合处理的筛上物的处理,是其他类型垃圾焚烧技术的用武之地。实际上,福建、浙江等地的部分县级市,已经或考虑采用热解焚烧等技术处理其生活垃圾。
4.4大型垃圾焚烧电厂和中小型垃圾焚烧厂均有较大发展
由于焚烧厂选址难度增大,以及BOT运营所关心的规模效益,大城市建设的垃圾焚烧电厂处理规模将不断增大,日处理千吨级垃圾的焚烧厂将成为垃圾焚烧电厂的处理规模一般将为千吨级,甚至达到3000吨/日。但是,小城镇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规模一般只会在100~300吨/日左右。
4.5焚烧烟气控制技术更加完善,二恶英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与国际接轨
在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建设过程中,在初步设计和环评审查时,对于在大城市和东部地区建设的垃圾焚烧电厂,一般已将二恶英的排放定为0.1TEQng/m3,其他指标,如烟尘的排放浓度也比排放标准值低。一般要求在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推荐的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喷射,并预留增加SNCR脱硝的位置。近年来,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已经考虑增加SNCR脱硝工艺,以降低烟气中NOx的排放浓度。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二恶英+布袋除尘器除尘”,可以同时满足脱氮、脱酸、除尘、去除重金属和二恶英的要求。此外烟气净化系统设有在线检测设备,可随时检测、记录烟气中颗粒物、HCl、SO、NOx、CO等污染物的排放数据。这些检测数据可在厂区外的公示牌中显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该系统可与市环保局、环保部联网,接受执法部门的监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