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SZHC-GK2018-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井岸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壹拾玖万肆仟壹佰零肆元陆角壹分(¥7,194,104.61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报价上限:人民币柒佰壹拾玖万肆仟壹佰零肆元陆角壹分(¥7,194,104.61元)。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每吨垃圾清运综合单价不得高于人民币87.74(元/吨),报价及结算采用加权综合单价,加权综合单价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井岸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为井岸镇辖区1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等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服务期: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体现“环境卫生管理”或“物业清洁服务”关键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机读档案资料或工商局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只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六、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城坚联系电话:18023040369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四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洪佳纯联系电话:0756-6343935
邮箱:szhczhfgc@163.com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756-7253228、7253916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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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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