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其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中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xhz磋商(2016)019号。
三、招标文件中:
1.原招标文件中“同类项目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票据(银行进账单)以及业绩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针对外地企业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颁发的营业执照(业绩项目所在地的本地企业除外),作为证明,缺一不可。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合同案例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9分。(提供业绩原件)”。
现变更为:“同类项目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票据(银行进账单只要有进账即可)以及业绩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针对外地企业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颁发的营业执照(业绩项目所在地的本地企业除外),作为证明,缺一不可。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类似合同案例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9分。(提供业绩原件)”。且提供业绩承诺书。
2.原招标文件中“认证证书(6分)具有环保产业相关投融资与管理服务方向的ISO9001、ISO14001、ISO18001,每项认证证书2分;总分不超过6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现变更为:“(1)认证证书(3分)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的ISO9001、ISO14001、ISO18001,每项认证证书1分;总分不超过3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2)项目拟投入人员(3分)会计人员1分(提供助理及以上会计职称证、相应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聘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缺一不可);律师1分(提供律师证书、个人简历、聘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缺一不可);其他专业每提供一个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应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聘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缺一不可),本项最高3分。
3.原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具有环保工程或机械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环保工程或机械设备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环保工程或机械设备专业初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其它或无技术职称得0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相应的社保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应的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至少有过一个同类的项目业绩〈业绩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项目经理xxx的表述〉、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缺一不可)”。
4.原招标文件中“获奖证书(6)报价人获得过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获奖证书,每提供一个国家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总分不超过6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现变更为:获奖证书(6)报价人获得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人民政府、环卫协会等颁发的相关获奖证书,每提供一个国家级获奖证书得3分,每提供一个省部级获奖证书得2分,每提供一个地市级获奖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总分不超过6分。(提供获奖证书奖状原件)”。
5.原招标文件中“磋商文件第70页第九项,项目组成人员表后附需要提供项目组成员的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聘书)。
6.联合体:
(1)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阐明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除了联合体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2)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所有加*条款,联合体成员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无犯罪记录声明即可。
(3)评审内容中:业绩以联合体双方其中任意一方为准,财务状况、认证证书、项目人员证书、项目经理、获奖证书奖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7.开标现场供应商需携带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有效原件(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人员证书、获奖证书奖状等所有证件),磋商小组审核后退还。
8.人员安置工资金额、保险清单:
(1)人员工资:清扫工1695元/月,司机2200元/月,装卸工1820元/月,另加夏季三个月的高温补助240元/月;
(2)保险:养老、医疗、婚育、工伤、意外(雇主责任险);
9.积扫率达到93.88%”应为机扫率。
10.垃圾转运中“中标公司须对辖区内各垃圾收集点、垃圾压缩站和上门收集的垃圾在南关中转站压缩处理,之后市清运服务总公司负责集中转运到垃圾场处理”,垃圾全部运往中转站,中转站压缩设备允许8吨压缩车倾倒垃圾。
11.原招标文件中“采购预算额:1117.94万元/年。承包期限:三年。”
现变更为“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三年):3353.82万元。本项目承包期限:三年。”
12.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8%做为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三年总金额的8%做为履约保证金。”
13.原招标文件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7日8:30-9:00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递交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磋商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
现变更为“响应性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于2016年12月8日8:30-9:00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递交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磋商时间:2016年12月8日9时;”
14.其他都不变,请供应商自行考虑。
15.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晋中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冀女士联系人:侯先生
邮箱:15536011239@163.com
联系电话:0354-2086209联系电话:15536011239
地址:榆次区思凤街地址:榆次区恒基商务328室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上级企业及所属的项目在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处置方面运行正常,未出现不良的社会影响及负面新闻,采购人如经调查后发现有上述不良影响的,有权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3日
陈村镇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大件家具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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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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