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清扫保洁考评办法和标准
(一)、临澧县环卫清扫保洁考评办法
1、环卫清扫保洁考评工作采取日常考评与全年工作测评相结合模式。
A、日常考评
1、考评人员每天24小时对作业范围进行巡检,对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敞开式小区、公园广场、堤坝、专业市场等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临澧县环卫清扫保洁考评细则》执行。
2、对考评工作范围在巡检、抽检和督查中发现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人员配备、设备维护、社会反应等非日常性可以随时解决的问题进行督办。考评办公室均以书面形式,限期整改,并纳入扣分。
3、发现的问题以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方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签字整改。
4、每月发布考评报告,报告中公布当月扣分扣款情况,考核按计分制。罚款标准为扣分值×100元,考评标准见《临澧县环卫清扫保洁考评细则》。
B、全年工作测评
1、由县政府牵头,采购人组织环卫清扫保洁全年测评工作,建立测评机制。
2、测评人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监督员等近100人组成。
3、测评时间:每季度组织测评人员测评,由四次测评得票情况得出全年综合评分。
4、测评方式:根据公司的工作业绩,测评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投票,公司年度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采购方考虑与公司续签第二年合同,低于80%(含)中标方自动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