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治理是一个科学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的社会工程,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在多个治理环节中分类分步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最终凝练形成制度。就垃圾的治理流程而言,需要在前端分类投放、中端运输转移、末端处理等环节衔接到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垃圾处理不畅。
比如,从关键的“源头100米”,即垃圾分类开始,如何引导和监督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减量化意识,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居民参与难题;中转阶段,如何杜绝“混装混运”,实现智能运输,又是一个兼具技术性和制度性的问题;末端处置,如何提高再生资源率,减少环境污染,则考验着“邻避效应”的破解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等等。
二、推动垃圾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长三角垃圾治理的监管协同与联合处罚机制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目前垃圾治理棘手的一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比如“跨界垃圾倾倒”问题,市场化运作中层层转包的利益链条,以及非法倾倒时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是生活垃圾跨界倾倒的主要原因。
对此,可由长三角区域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各区域的职能部门,搭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面的对话交流与协作共建平台,并成立“长三角垃圾治理联合工作委员会”。各方围绕共同目标、共同需求、共同利益,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解决垃圾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建立长三角垃圾治理大数据平台、长三角垃圾联动处置监管平台、长三角垃圾治理处罚联动机制等,为区域整体提升垃圾综合治理提供强大的治理合力和组织保障。
此外,还可针对垃圾中的特定类型,联合调研、会商、共同制定出台相应的处置办法和意见,例如建筑垃圾、快递垃圾、白色垃圾、洋垃圾等。
(二)长三角垃圾治理的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融合互动
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文化、历史、区位、资源条件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存在一定的经济同构化、产业同质化,因此产生的垃圾类别和形态也类似,但是各城市垃圾末端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一且处于瓶颈阶段。
比如老港基地承担着上海市区生活70%的废弃物处置功能,其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的日处理能力可达3000吨,在垃圾处置领域属水平较高,但不可避免地对大气、水体等造成污染,并没有充分挖掘垃圾中蕴含的资源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