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市级层面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推进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市分类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月会议、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半月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截止目前市分类办已召开各类推进会、部署会15次;各区分类办召开各类会议96次,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优化督导考评工作。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重点工作事项的落实,如实反映各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整体完成情况,在《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郑政办明电〔2018〕89号)的基础上,市分类办印发《关于调整区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月考评事项的通知》(郑分领办〔2018〕24号),决定对考评事项进行调整,主要考评内容为区级分拣中心建设推进情况、街道示范片区建设推进情况、示范单位创建推进情况及其他事项共4部分,考评工作由市分类办组织实施,每月为一个周期,考评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19日,每月20日前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当月考评情况并进行一次月综合排名,考评结果以简报形式印发各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在考评成绩的运用方面,一是将月考评分值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成绩,占区(管委会)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总分值的10%;二是通过媒体等形式将区(管委会)月考评排名情况向社会公布。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区(管委会),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三是对于年度综合考评成绩70分以上的区(管委会),市级财政按户均10元/月进行奖补;对于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区(管委会),市级财政取消奖补。
(七)加快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三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东部焚烧发电厂位于中牟县境内,垃圾处理能力为4000吨/日,2017年下半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西部焚烧发电厂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垃圾处理能力为4000吨/日,计划2018年年底开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南部焚烧发电厂位于新郑市境内,垃圾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其中一期工程1000吨/日已于2017年年底投入试运行,主要接收港区、经开区(部分)、新郑市的生活垃圾,二期2000吨/日计划2018年年底开工,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二是东部、西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建成,计划10月投入使用,日处理餐厨垃圾量均为300吨/日,在各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投运之前,市区内的厨余垃圾可运至上述两处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在管城区、金水区、中原区和郑东新区建设小型湿垃圾处理站5座,主要用于处理菜市场尾菜和2017年度试点居民小区的家庭厨余垃圾,设备均已投入运营,日处理量11.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