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雨水箅子清掏质量要求
雨水篦子定期清掏,按照每周清掏 1 次的频率作业;在中雨及以上雨水来临之前,确保清掏干净。本项目雨水篦子只负责树叶、塑料等垃圾清掏,不负责雨水井的疏通作业。
1.1.9 果皮箱清掏质量要求
(1) 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掏和清洗,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2) 箱体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3)深度、 一、二级质量标准道路设置的果皮箱每天清理 1 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三、四级质量标准道路设置的果皮箱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每两天清洗一次。
1.1.10 冬季除雪铲冰
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区冬季除雪应急预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1 号)(1)降小雪(降雪厚度在 1 厘米或降水量在 1 毫米以下)。降雪停止后,4 小时内把市区内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其他道路12 小时内清扫完毕。
(2)降中雪(降雪厚度在 1-5 厘米或降水量在 1-5 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上下引坡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6 小时内把中华路、长江路、丹阳路、黄河路、人民路、和平路、牡丹路、西安路等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12 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完毕;24 小时内,将支路、背街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完毕;36 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完毕。
(3)降大雪或特大雪(降雪厚度在 5 厘米以上或降水量在 5 毫米以上)。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上下引坡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8 小时内把中华路、长江路、丹阳路、黄河路、人民路、和平路、牡丹路、西安路等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24 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完毕;36 个小时内将支路、背街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完毕;48 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雪清运完毕。
(4)积雪处置。清理的积雪,应当及时运送到市区外及河道等指定地点,暂无法清运的,可堆放到道路侧石边,不准向雨水井内倒雪,不准向车行道上摊雪,严禁将含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到树穴或草坪内。
1.1.11 环卫应急保障
(1) 遇有重大活动响应及时,能够有力保证作业人员、设备按需到位。
(2)环卫作业质量达到活动发生地所对应的各服务项目的相应质量标准。
(3)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提高环卫服务质量标准的,能够按需完成。
1.2 绿化带清扫保洁
(1)绿化带基本无漏收垃圾,无积泥、积水、无堆积落叶;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干净,不得往道路两侧绿地绿化带倾倒,也不得扫入绿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