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加快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各市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投放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等4个省辖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他省辖市城区,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