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开挖后场地处理阶段,应包括场地清理、植被恢复、避免二次污染、环境监测与监理等内容。
5.2.2 县级城管环卫等监管部门在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搬移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做好现场督查、指导,以及整治过程的监管工作。
5.2.3 搬移准备工作
1 确定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消纳能力;
2 确定生活垃圾搬迁的运输路线;
3 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4 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5 建立生活垃圾开挖、运输及处理联系单制度。
5.2.4 垃圾堆体开挖施工安全
1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负主体责任,应做到垃圾开挖作业、垃圾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管控。
2 开挖应采取分区安全作业模式,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合理控制开挖作业面积,防止垃圾飞扬扩散;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进行,预先采取防坍塌、倒塌措施。
3 施工区域严禁明火,施工过程注意及时通风和监测填埋气浓度,以防填埋气爆炸。
4 应设临时作业便道通往开挖作业面。
5.2.5 垃圾堆体开挖环境污染控制
1 施工过程中及时喷洒杀虫灭鼠药剂及除臭剂,避免污染大气环境。
2 施工过程中做好雨污分流措施,防止雨水汇入垃圾堆体;
3 垃圾堆体内的渗滤液严禁直接外排,须处理达标后排放;
4 垃圾开挖作业和运输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并注意降噪;
5 降低装车垃圾的含水率,严禁带水垃圾转运上车,减少转运中垃圾渗沥液的漏撒。
5.2.6 垃圾运输
1 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照事先规划好的垃圾运输线路行驶。
2 垃圾运输路线应避开水源保护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3 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貌完好整洁。
4 施工场地应当设置必要的车辆冲洗设施,出场前需清洁处理,严禁垃圾带出施工区域。
5 必须实行密闭化垃圾运输,途中不得丢弃、扬撒、滴漏污水。
6 垃圾运输车辆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垃圾外漏及时清理,不得瞒报。
7 垃圾运输车辆进入生活垃圾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服务指挥调度。
8 建立垃圾运输车巡查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5.2.7 生活垃圾进厂(场)
1 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厂后,焚烧、填埋或协同处置作业应遵循相关厂(场)区内的作业规定。
2 垃圾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