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运营模式、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农村地区经济、交通、地形各不相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区域差异较大,单一处理模式不能满足差异化需求,因此需要结合各地特点,创新运营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县域统筹模式,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总体来讲,农村污染治理应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吸引村民参与,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效果。
政府主导是通过政府科学规划、政策扶持等途径来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运行机制。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垃圾分类处理机制的建设,选择最佳资源化利用途径,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农村垃圾处理,可实行垃圾处置收费和村庄保洁员制度,引导农民参与,通过资源化利用,为农民提供肥料和能源,适当返给农村,使农民得到实惠。市场化运营,是引入专业运营公司,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化主体的技术优势和管理能力,结合有机农业企业、蔬菜合作社、有机肥厂等市场运作主体,参与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通过市场推动,提高项目运营效益。
3、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合法合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经费短缺一直是制约农村生活污染处理的难题。目前,农村基础设施是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县级负责的三层投入体系,中央和省级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提供资金支持,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因此县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争取配套资金,统筹整合,用于支持项目建设运营,但是单纯依靠财政预算,地方财力不足,对于地方财政欠发达地区,难度更大,因此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是制约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
4、建立完善运营补偿机制
城镇污水处理是将污水处理费摊入自来水价中,居民在缴纳自来水费时已经包括了治污费,这种作法既降低了收费成本又可便于计量,较易为居民接受,但农村污水处理缺乏类似收费基础,农村人口密度小,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大量自备井,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收费难度相对较大。若采取直接向村民收取的方式,首先,需要建立一套收费体系,收费成本很高;其次,村民尚未形成“污染者付费”意识,对收费排斥情绪较大,收取率较低;最后,村民可承受的污水处理费能力有限,无法完全实现“污染者付费”。农村垃圾的污染面广、设施分散,导致运营管理成本很高,规模效益差,垃圾收运和处理的投资和运行成本都高于城市。
因此各市县应建立合理运营补偿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在争取国家经济补贴的同时,探索建立农户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经营性收益获取回报。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制定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办法,利用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建立完善的日常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