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举措
针对当前上海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自2016年7月起发生的两起擅自跨省处置建筑垃圾事件后,本市暂停建筑垃圾往外省市运输消纳。为了解决本市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问题,市相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程管控的紧急通知》(沪绿容〔2016〕317号)文件,加强全程管控,做到“源头申报、中转分拣、物流管控、属地消纳和卸点付费”;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城管联〔2017〕40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区抓紧落实临时处置场所,加强跨区转运处置管理,有条件区域采用以机械化分拣为主,并辅助于人工分拣,其主要任务是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分拣出来,作为再生产品的原料,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支持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工作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拆房(拆违)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沪建城管联〔2017〕420号)文件,要求通过落实职责分工、规范投放和运输管理、提高中转分拣和末端处置能力、建立清运费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清运费用支付体系等,进一步规范本市拆房(拆违)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逐步实施《上海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划》,结合滩涂造地消纳装修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作用保障奉贤柘林塘、浦东机场3号围区和南汇东滩N1库区持续稳定运行,使建筑垃圾应急处置管理向日常管理平稳过渡。
宝山“黄马夹”专管员在小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分拣
新规定有的放矢意义重大
对建筑垃圾运输码头的联合检查 (严雪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