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平均日产建筑垃圾近万吨,由于区内无法进行消纳,建筑垃圾需要外运处置,所以建筑垃圾处置一直是关系到虹口区建设发展的一项关键性工作。2016年7月中旬,江苏太湖西山和南通事件曝光后,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模式发生了颠覆性变革。面对突发性事件,虹口区按照市里的统一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创新手段,确保虹口城区运行安全、有序,市容环境面貌不受重大影响。
一、主要工作
(一)树立了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
上海建筑垃圾出路难,关键原因在于源头分类未落实,建筑垃圾无法开展资源化利用,以往涉及垃圾管理工作时,倾向于把职责归口到环卫部门,这次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模式发生重大调整后,虹口区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的垃圾治理模式,把工作重点向前端延伸,注重建筑垃圾的源头产生、分类投放。虹口区于2016年9月29日以区政府名义正式下发《关于加强虹口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意见》(虹府发〔2016〕16号)文件,根据“谁污染、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社会各方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中的责任,落实区各部门、企业、个人、第三方的责任,稳步推进居住区、拆房基地源头分类工作,破除了原先垃圾管理仅属于环卫一家的工作“困境”,全社会参与垃圾治理的体系逐步建立。同时由区渣土整治办牵头,整合区建管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行政资源,通过相关工作微信群,加强工作互动,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问题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管理执法严守“底线”
2016年7月18日后,虹口区在建筑垃圾处置中明确一条工作底线:严禁区内建筑垃圾非法外运至外省市消纳。为了紧守这条“底线”,我们着重落实几项措施。一是全区建筑垃圾实施全额、全程的申报工作,掌握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重点针对区内政府投资的各类建设项目,要求主管部门(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落实源头管理申报责任;加强部门沟通,建管委等将区内建设项目开展情况告知绿化市容局,由绿化市容局安排建筑垃圾外运计划。二是强化专业执法力量,成立由城管、公安、绿化市容局人员组成的专项执法组,加强对产生源头单位和运输的监管。专项执法组共检查建筑工地78次,运输车辆61次,对违规行为采取宣传教育措施33次,立案案件总计12件,罚款额共计3.6万余元。区内建设项目主体责任人委托非正规运输单位现象明显减少,非正规运输单位逐步退出虹口区运输市场。三是提升区环卫正规化企业的运营能力,通过“打击非法运营车辆”等措施,区属正规环卫收运企业市场份额逐步上升,每天收运量由原日260吨上升为400吨。
(三)落实源头分类责任
为推进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落实垃圾分类责任,我们根据虹口区装修垃圾的实际情况推出装修垃圾分类考核补贴措施。每季度由辖区街道牵头组织考核,对居住区建筑垃圾管理达标的责任人给予一定量的分类补贴。同时,对于混装严重的,我们明确“源头分类不达标、可暂停收运”的管控措施,并制作相应的整改文书,要求管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拒不整改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相关规定执行后,虹口区内住宅区装修垃圾源头分拣工作有明显改善,目前没有居住区出现装修垃圾堆放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环卫单位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对未开展分类前居民区内积压的部分混装垃圾开展专项工作,清理积压垃圾388处,共清除装修垃圾865吨、大件垃圾933.2吨、生活垃圾37.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