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浙建城〔2016〕120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涉及具体项目规划建设的,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0日
目录
前言1
一、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5
(一)基本情况5
(二)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主要不足11
(三)今后五年面临形势14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17
(一)指导思想17
(二)基本原则17
(三)基本目标19
三、“十三五”垃圾处理需求分析21
(一)人口预测21
(二)生活垃圾产生情况预测21
(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任务预测24
四、“十三五”主要工作任务24
(一)明确目标,做好垃圾分类顶层目标设计25
(二)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分类设施体系30
(三)立足分类,完善环卫清运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络30
(四)管控结合,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31
(五)创新渠道,发展生活垃圾细化品种定向回收32
(六)政市引导,加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33
五、保障措施34
(一)强化规划引领34
(二)强化政策保障34
(三)强化教育宣传35
(四)强化监管评价36
(五)强化价费激励36
(六)强化科技支持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