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国家规定“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的初衷,并不是因为300米范围内就有着明确的健康风险,事实上,发电厂的全体人员,每天都在厂内工作甚至生活,全在300米范围内,也有着一样的生命和对健康权的维护。“300米”的规定,是国家强制设置了一个“缓冲地带”,其作用是:当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时,例如级别较大的地震时,厂内房屋、设备倒塌,这个时候电厂肯定是处于停机运行状态,停机时虽然没有烟气向外界排放,但厂内没来得及处理的渗沥液等污染性废水,却可能由于设备泄漏而流向外界--“300米”正好为这些物质提供了一个缓冲区,以避免对附近的居民造成较大的生态污染风险和安全风险。
还有人问:为什么国外就没有规定“300米”的安全风险距离?
这一点,正是中国有别于国外的一个特色。国外认为:假设遇到了不可抗力,造成厂内房屋倒塌,那么厂外居民区的房屋一样倒塌、污水管道崩裂,环境受到污染,但这个时候大家首先做的唯一一件事是尽快躲到安全地带,先保住性命为第一,至于“污染生态”、“污染环境”等方面,已经不是这个时候所能顾及的事情。
笔者认为,作为科普,相信公众能够接受上述分析和观点,那么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大可不必惊慌,否则国家不会从2000年以来,连续16年相继出台“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政策,我们可参考最近的政策来自于2016年10月22日,国家四部委(住建部、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文中第一条即表明:要“深刻认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提前谋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并且从历史上首次提升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所占据的重要地位:“项目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黄线保护范围”是仅次于“国家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红线范围的保障措施,为政府征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依据;并且提出:“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最后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维权人士”们举例说明“国内某地、某厂在运行时烟囱每天冒黑烟、周边臭气熏天、方圆几公里范围的居民癌症率上升、有些厂内的工人甚至在上班时还得携带防毒面具……”等等诸如此类的说法,我们在这里统一做出说明:本文中提到的“合格电厂”所具备的最基本要素为“技术先进、装备齐全、排放达标”,也就是说:一个“合格电厂”,只要能够长期、持续满足上述三要素,就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健康风险,也不会影响原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但是,如果居民看到烟囱中居然冒出大量黑烟、或者闻到臭气熏天、甚至装备防毒面具而去工作,这样的垃圾焚烧电厂一定不是合格的、没做到达标排放的、或者是偷排污染物的、甚至没有装备烟气净化系统的垃圾焚烧电厂,遇到这种情况,居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不能因为少数的“害群之马”,就得出“垃圾焚烧电厂是泄毒工厂”的结论,事实上,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434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绝大多数在履行着自己的环保责任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重任,甚至很多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如同艺术作品,不仅具备很高的欣赏价值,而且在安全发电、合格排放的同时,还承担着“青少年环保教育基地”的重任,同时向社会免费开放、参观,排放数据公开透明,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