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是安徽省合肥市下辖县,位于安徽省中部,在合肥市南部,系合肥市南部副中心,同时也是合肥市域1331框架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庐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9~2025年),生活垃圾运输方式采用转运模式,即,所有生活垃圾均进入中转站,经压缩后,再由环卫作业人员用专车运至最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中、远期以填埋和焚烧为主。近期扩建现状填埋场,使处理能力达到304吨/日。随着生活垃圾日产量的不断增加,规划中期在中心城区外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处理规模550吨/日(主要处理中心城区及周边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
由于城镇开发建设的不平衡,城乡结合部部分区域以及各村镇的生活垃圾有居民自行处理,或进入沿街的废物箱,或抛弃之于耕地、荒地,给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在庐江县庐城、泥河、柯坦三镇交界处,沙溪铜矿龙王顶尾矿库的蛇形山堆土库区内西南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2×250t/d的焚烧炉,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中温中压,余热锅炉2台,总蒸发量41.52t/h,配汽轮发电机组为1台9MW凝汽式机组。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皖能源新能[2014]132号文《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安徽省能源局不再出具前期工作咨询复函,项目业主对拟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8月17日,庐江县人民政府与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5年12月15日,合肥市发改委以发改资环[2015]1354号文《关于商请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支持性文件的函》,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能力。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稿)》已编制完毕,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