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绿化植物废弃物收集 2
5 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 2
6 绿化植物废弃物应用 3
7 检测方法 5
8 检验规则(判定依据) 6
9 标识 6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6
前 言
为促进绿化植物废弃物的土地循环利用,改善我国绿化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提升绿化林业行业管理水平,促进“节约型”和“生态型”的绿化和林地建设,规范绿化植物废弃物的处置方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海兰、吕子文、张乔松、李芳、孙克坚、沈烈英、李桥林、戴咏梅、张庆费、郝冠军、杨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化植物废弃物收集处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土地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274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术语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T 2348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
CJJ/T 91 绿化基本术语标准
LY/T 2010 绿化用有机基质
LY/T 1239 森林土壤pH值的测定
LY/ T1251 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
NY/T 302 有机肥料水分的测定
NY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植物废弃物 greenery waste
指城市绿地或郊区林地中绿化植物自然或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乔灌木修剪物(间伐物)、草坪修剪物、杂草、落叶、枝条、花园和花坛内废弃草花等绿化植物废弃物。
3.2
土壤改良材料 soil amendment material
指加入土壤中用于改善土壤的物理和(或)化学性质,及(或)生物活性且无副作用的物料。
3.3
基质 medium
指具有固定小型植物、储存养分、保持水分、透气良好,有适宜pH值和碳氮比并适合植物生长的固体物质。
3.4
覆盖物 mulch
指以绿化植物废弃物为原料直接铺设或经加工粉碎后铺设于土表的一层保护物质。
4 绿化植物废弃物收集
4.1 收集的内容
包括枯枝落叶(植物凋落物)、乔灌木修剪物(间伐物)、草坪修剪物、杂草、花园和花坛内废弃草花等有机可自然腐解的绿化植物废弃物。
4.2 收集的要求
收集前应预测本地区内植物生长周期及台风等特殊情况对收集的影响,充分考虑收集的季节性;有条件的如郊区林地应就近收集,中心城区可运至指定的地点;在收集过程中应和垃圾分开。
4.3 收集注意事项
a) 在收集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绿化植物废弃物被重金属、油污等污染。
b) 注意不要混入土、石块、铁丝、铁钉、花盆等园艺装饰用材料以及塑料等不可循环降解的材料。
c) 如受病菌和(或)虫卵危害的废弃物应分开专门收集;且至少经过15天不低于55℃的高温堆肥后才能利用。
5 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
5.1 根据不同用途确定处置方式
a) 收集的材料如果是落叶一般可以直接堆肥或干燥后覆盖。
b) 花、草等易分解的绿化植物废弃物可直接堆肥或干燥后覆盖。
c) 树枝修剪物可以根据用途进行分类,如果是直径大于3 cm的厚实枝条可以修剪后作为绿化隔离等用途,一般树枝修剪物需先粉碎,然后根据覆盖还是堆肥的利用方式再确定粉碎的粒径大小。
5.2 粉碎
a) 机械要求
可以根据绿化植物本身大小或粉碎粒径的需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粉碎机,粉碎机应有合格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作为堆肥用一般宜选择细粒径的粉碎机,作为覆盖宜选用粉碎成片状的切片机。
b) 粉碎场地
远离生活区或景区但交通便利,运输距离合理;一般条件下粘土地基可满足要求,宜建成硬质地面及挡雨的顶棚,有固定的建筑设施更佳;可充分利用关闭的填埋场遗址等已有设施以降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