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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管理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环保报摘  发布时间:2008-8-22 11:12:38
理的收费标准,消费者为了减少须承担的处理费用,他们就会把他们原先使用过的、可再利用的产品送到回收站去,
避免了交纳的处理费用,同时还可以通过提供别人需要的产品而获得经济上的奖励。但如果对那些再生的产品或者回收的产品没有合理的收费费率,对于消费者而言,不足以提供足够的经济刺激促进主动的垃圾回收,增加非法抛弃的可能性;同时,收费政策也增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收费额度的高低和构成直接影响着垃圾的回收再利用。
财政补贴制度德国政府通过现金补贴、国家担保贷款或税收优惠等经济政策鼓励垃圾焚烧这类环保产业的发展,如企业建立环保设施,所需土地享受低价优惠。在德国,公众设施和公众福利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端重要的位置,自1994年,公用费用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1.5%。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相当一部分垃圾管理和处置设施来自政府补贴。政府同时也提供经济资助促进中、小型企业减少垃圾产生。自1999年来,有60%的低息贷款用于清洁生产和清洁产品的相关技术投资。
在德国,垃圾焚烧处理业多划归为准公共事业的行列,是环保产业的一部分。同时认为垃圾焚烧能为社会提供一定产品,能明确向受益者计算收取费用的,就应该引入市场机制,遵循价值法则,实行商品化经营和有偿使用。但是垃圾焚烧投资期长,属于高成本低收益的行业,还需要考虑焚烧后的环境效果,所以德国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该领域,并对垃圾焚烧发电投资进行补贴。
德国对垃圾焚烧厂的补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补助金。目的是对垃圾焚烧厂通过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最终影响而从政府或其他部门得到财政补贴,主要包括创新技术研发补助金制度,废物再资源化工试装置补助金制度和能源使用合理化事业者补助金制度。②低息贷款。主要是给与垃圾焚烧企业购买先进的仪器设备所给与的贷款支持。③减免税。通过加快折旧、免征或者回扣税金或者费用的形式对垃圾焚烧这种采取减少垃圾最终排放,进行自回收资源生产的企业给以支持。
德国对垃圾焚烧厂的补贴属于对有利于保护环境资源、节约能源的生产者给予的直接补贴,如果向生产者支付削减污染的费用,只要治理污染的成本小于得到的补贴,生产者就会乐于投资进行污染削减。对于垃圾焚烧企业来说,补贴相当于一种额外利润,它支持了本来不可能获利的企业,从而鼓励了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有了各项补贴的支持,也促
进了该行业的发展以及德国的环保产业发展。
垃圾的分类收集根据德国对垃圾处理的技术等级来看,垃圾的分类收集是垃圾末端处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分类收集的基础上,才能确定什么需要回收,而什么需要焚烧,最后进入垃圾填埋场。
德国将垃圾收集和有用物资回收利用相结合,采取了两种方式,即分送系统和分取系统。分送系统是居民主动将垃圾带到垃圾站,把纸、纸板、玻璃、金属、塑料和有机物分门类地送进不同的垃圾罐;分取系统是指将收集不同种类垃圾的垃圾罐摆放在居民的住宅前供居民使用,如把塑料装进黄色袋中。分取系统的费用明显高于分送系统,但回收率要高于分送系统。
从长远角度看,德国对垃圾分拣的期望主要在于减少最终垃圾处理的数量,其次才是物资利用。汉诺威大学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研究所对于德国垃圾分拣和物资利用情况的研究表明,通过分拣和物资回收,垃圾减容不超过35%,即每个德国人每年抛弃的垃圾最多从450kg减少至300kg。
德国将生活垃圾划分成8种成分,其中有不到1/5的是需要焚烧的垃圾,德国人为便于垃圾回收处理养成了分类倾倒的习惯,许多大件物品都有专收站。日常的一些垃圾也需分类扔掉,如塑料制品、铁皮罐头盒、铝制品、饮料盒等扔入黄色垃圾桶,废纸扔入蓝色垃圾桶,残剩饭菜等有机物倒入绿色的生态桶,剩下的需要焚烧或者填埋处理的倒入黑色的普通垃圾桶,然后通过城市的清运系统将需要焚烧的垃圾送入垃圾焚烧厂焚烧,无法焚烧的直接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
通过合理的分类,既减少了能源和物资浪费,也提高了人们的回收意识,保证了资源最大限度的回收,减少了垃圾最终处理量。此外,加强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还因为降低了最终填埋量,节约了填埋所需要的土地资源,缓解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压力。
建立垃圾焚烧处理的监督机制
德国的垃圾焚烧作为垃圾处理的方式之一,其整个处理过程得到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
德国建立了专门的监督企业废料回收和执行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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