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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综合处理分析

作者:张瑞久 逢辰生 陈洁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7-9 15:17:34
调废物预防,即尽可能的避免废物产生和减少废物产生量。这个侧重废物前端治理的管理理念,既是和欧盟法令要求和各成员国废物管理战略一致的举措,也是荷兰废物管理政策的中心骨干之一。现在荷兰为加强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贯彻力度,推进本国废物综合治理进程,对废物管理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其调整的重点就是进一步鼓励和提倡废物预防(避免和减量)。据统计,荷兰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出现减量化的趋势。
从2003年3月开始,荷兰实施了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这个废物管理计划提出了到2010年全国废物的83%要得到有效利用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主要依靠三项措施:一是通过推进废物回收利用,使废物资源尽量得到循环再生。二是把无法直接回收利用的废物作为燃料实现废物的能源化。三是依靠其它的废物再利用方式来实现废物的有效利用。这个废物管理计划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废物资源。荷兰政府还大力支持用废物制燃料事业(垃圾焚烧和生物制能等),即利用废物制取能源,并给予财政上的支持。
荷兰实施的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还对允许填埋的垃圾废物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只有不能回收利用或者不能焚烧制能的废物才允许填埋,严格限制和禁止可生物降解垃圾的填埋量。实施这项规定不仅使垃圾填埋场排出的沼气量不断减少,同时也可以节约垃圾填埋场的占地,缩短垃圾填埋场关闭后的善后处理期,因此这项规定也是保证垃圾填埋场的安全运营的有效措施。荷兰的这个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还将进一步推进其全国垃圾废物处理市场的自由化,有利于推进和实现荷兰垃圾废物治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在荷兰政府制定的废物管理政策中,生产者责任制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也和欧盟相关规定及欧盟其它成员国的相关规定相吻合。生产者责任制包括销售产品的人和需对该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承担废物处理责任的生产者。这个责任制通过生产者和输入者之间的协议与法规规定或者两者结合来完成。目前,生产者责任制已经在荷兰的大部分废物治理实践中得到实施。
环境税在荷兰已经实施多年,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事实上,在荷兰,环境保护的主要财政来源就是环境税。针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回收费用征收在极大程度上鼓励了居民减少废物产生。
3.废物治理分析
在以避免和减量为前提的废物治理政策引领下,荷兰各地都大力提倡和实施垃圾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垃圾分流,尤其是加强了垃圾废物的源头分类收集,以实现可回收再利用废物的直接回收利用。废物回收与循环再生利用是荷兰推进废物资源循环再生的首要途径。
荷兰政府也很重视垃圾废物的能源化。现已经在全国建设了一批垃圾废物焚烧设施,这些焚烧设施主要是用来处理城市固体废物、工业废物、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荷兰的废物焚烧法令是禁止对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进行直接焚烧处理的。另外,荷兰也对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制定了特别的法规。在荷兰制定的废物处理法律法规中,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在全世界也是最严格的。
目前,荷兰99%的废物焚烧处理任务和80%的废物填埋处理任务由各级政府经营的垃圾处理企业承担。今后荷兰计划进一步放开垃圾废物焚烧处理政策,减少国界限制,允许境外企业进入荷兰垃圾废物焚烧处理市场,促进荷兰垃圾废物焚烧处理的市场化。
在荷兰,垃圾废物填埋是较少采用的处理方式。荷兰制定的废物法令《填埋禁止令》就是为了减少和限制利用填埋方式来处置垃圾废物,尤其是限制和禁止可回收利用废物及可生物降解垃圾的填埋。这个法令不仅限制了荷兰的垃圾填埋方式的利用,也为推进废物的回收与再生利用创造了前提条件。在荷兰,进行垃圾废物的填埋,政府需要征收高额税收(填埋税)。荷兰还对垃圾填埋场的设施建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其中关于垃圾填埋场的场地基础处理、底层密封防渗、填埋气体疏导、安全作业、最终覆土和填埋场封场后的远期规划用地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些作业标准规定在荷兰有关废物处置的填埋法令中都有明文规定。
在荷兰,尽管采取了避免和减量措施,抑制了废物的增长速度,但是垃圾废物的增长还是比预期快的多。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循环再生已经不能满足废物处理处置的需求,必须全方位的安排垃圾废物的综合治理问题,比如,提倡避免和减量,实施垃圾废物的源头分类收集,采取多种适用处理工艺技术处置垃圾废物等。就垃圾焚烧而言,由于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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