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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综合处理分析
内容提要:荷兰在严格执行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本国相关立法,逐步形成了健全有效的废物立法管理体系。此外,荷兰还依据本国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废物管理体制,制定了废物管理政策,选择了废物处理与循环再生方式,在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固体废物;管理;综合治理
1.引言
近年来,荷兰在城市固体废物立法管理和综合治理上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垃圾废物管理上,荷兰不仅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关立法体系,实施依法管理,还依据垃圾废物治理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废物综合治理政策,稳步推进了垃圾废物污染防治和循环再生进程。在垃圾废物综合治理模式上,荷兰既坚持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注重以预防为主的源头减量措施,也选择了适合于本国实际的垃圾废物处理技术工艺,使荷兰垃圾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既起到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也突出了以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特点。
2.废物管理政策
荷兰的废物管理由住房、土地规划与环境管理部负责。荷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注重废物管理立法程序和技术工艺的协调,逐步推进各项垃圾废物管理和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和谐统一。荷兰废物管理立法的主体部分是在1988-1991年制定的。1995年荷兰又颁布了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它是目前除法国的《环境法典》之外,世界上综合性最强的一部环境法。这项法律对各项垃圾废物管理和处理的法律法规在基本法的层面上进行了协调统一。当前,荷兰的环境立法与废物管理立法体系已经很完整,它为荷兰的环境治理与废物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撑。
《环境管理法》规定了荷兰政府的有关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职能,还规定了环境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证的颁发与更新、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支持,环境行政法庭的设立与运行、污染损害的赔偿、环境污染破坏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荷兰政府在环境立法和废物管理立法的早期就非常重视各项法律制度的协调。它在不同的环境法律法规中确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制度,如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民诉讼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以使环境立法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序列。近年间,荷兰在废物管理上的主要发展包括:修订废物预防(避免和减量)和废物回收利用备忘录,介绍生产者责任制,首创废物咨询实体和签订包装协议。
据分析,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荷兰的废物管理立法还很不健全,废物管理立法仅在小范围内实施,而且对废物管理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关注较少。随着荷兰垃圾废物产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与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尖锐突出,在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推动下,废物的依法管理和安全处理处置问题引起了荷兰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废物管理立法体系,稳步推进废物的法制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废物的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已经纳入荷兰政府的议事日程。
目前,荷兰政府为了推进废物的避免、减量、回收、再生利用和处理处置的健康发展,已经拟定了一项新的废物管理草案。其目的是致力于减少在废物管理和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和负面影响,并且通过预防(避免和减量)来限制垃圾废物的产生量,进而通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流等措施实现废物回收利用,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废物资源。这项废物管理草案的核心就是减轻垃圾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压力,稳步推进废物资源的循环再生进程。
近年间,荷兰制定和实施了一项综合的环境管理方案。在这个环境管理方案中有一章专门介绍废物管理。这个方案为荷兰垃圾废物的综合管理与综合处理提供了法律框架。明确了荷兰垃圾废物管理与治理的主导方向。荷兰的废物治理实践证明,这个环境管理法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立法框架,对推动荷兰的垃圾废物治理与开发利用废物资源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在这个环境管理方案中并没有制定很多有关废物管理的规定,但是它在荷兰国会环境法律、省环境法令和市政废物法令中却找到了适宜的位置。
2000年11月,荷兰议会还通过了一项修订废物管理法案的议案,这个议案已经在2002年付诸实施,其对于推动荷兰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荷兰修订的废物管理议案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