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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对固体废弃物管理的实践和面临的挑战

作者:施惠生 施慧聪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4-2 14:09:18
含水率比美国要高出28.6%。
表2新加坡固体废弃物基本特征(质量分数)

2固体废弃物收集系统
1996年之前,新加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是由环境部的环境健康局和私营废弃物收集站承担。环境健康局主要负责家庭、公司和事业场所的日常废弃物,私营收集站主要收集工业厂区、商业建筑物、购物中心和建筑工地等的废弃物。
环境部于1996年成立了一个隶属于环境部的SEMAC私营公司接替了环境健康局的工作。为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环境部在1998年针对废弃物收集出台了自由化政策,按地理区域划分,对区域内的废弃物收集服务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逐步承包给私营企业。环境部负责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评定工作,评定投标企业是否具备专业技术、经验和资金。
新加坡大约有350家私营持许可证的废弃物收集企业,并且都有自己的收集车队和多种收集服务。环境部作为管理者以《持许可证的废弃物收集企业行为规范》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方针来引导和约束企业行为。同时,环境部还监控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审核企业制定的服务价格。对于家庭来说,服务费是以户为单位收取的;而对于非家庭来说,服务费是以废弃物体积为基准收取的。
新加坡采用了几种不同的废弃物收集方式。直接收集法是一种劳动密集型和时间密集型的方法,是挨家挨户地进行废弃物收集,主要应用在住宅区和店面商铺。直接收集法有两种操作形式:一种是用于老式高层公寓住宅,废弃物被收集在公寓楼的地下室里的垃圾箱中。这些垃圾箱需要人工转移到大型垃圾收集箱,然后被运往废弃物处理站。另一种直接收集法是1989年后建造的新型公寓住宅的中央废弃物专用收集槽系统(CRC)。住户可以直接把生活垃圾倒入各自公寓楼的一个公共倾倒口,废弃物通过收集槽进入中心垃圾收集箱,然后用小型机车送入每个公寓住宅区的中心垃圾收集室,把中心垃圾收集箱转移到运输卡车。CRC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效率,有效地控制了废弃物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渗滤液问题。
大部分废弃物收集承包商采用两班制,在非交通高峰时间进行废弃物收集作业。为了提高新加坡东部地区废弃物收集工作的效率,收集的废弃物先集中在中转站,然后运往新加坡西部Tuas焚烧厂。随着公路网的不断拓展,大容量废弃物运输车去焚烧厂将更加便利、更经济。政府于2001年7月关闭了废弃物中转站。环境部要求各个废弃物收集承包商把废弃物分成可燃和不可燃两大类,便于后续焚烧和填埋处理。
3固体废弃物处理
3.1焚烧
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是新加坡首选的废弃物处理方式。由环境部下属的工程服务局负责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规划、开发、管理和运作。目前新加坡已经运行的焚烧厂有4座。第5座焚烧厂将于2006年投入使用。
目前,新加坡的废弃物日处理量约为8000t/d,73%的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目前运行的4家焚烧厂的总焚烧能力为9000t/d。据估计,新加坡废弃物平均年增长率为5%,目前的焚烧能力将于2007年达到饱和。
新加坡所有的垃圾焚烧厂都设有污染控制系统、发电机组和碎片金属回收设施。垃圾焚烧生产出来的电能供应整个焚烧厂运转,余下的电能则卖给公共电网。
从焚烧炉排出的尾气经过布袋过滤器、气体洗涤装置和静电除尘器等处理后排放。气体排放标准《环境污染控制(大气污染物)规定2000》除了对固体颗粒、重金属和碳、氮、硫的氧化物等进行控制外,还对二恶英呋喃等做了规定。焚烧装置中产生的灰渣分底灰和飞灰。底灰一般指从焚烧炉栅收集到的灰渣,而飞灰指在排气除尘装置中收集到的粉尘颗粒。由于这两种灰渣有不同的物理化学性质,有些国家把它们分开处理,如日本、丹麦、挪威等。而美国的大多数焚烧厂则把这两种灰渣混合后填埋处理。在新加坡,底灰通过电磁分离机把含铁的灰渣分离出来后,与飞灰和不可焚烧废弃物一起送往填埋场,而分离出来的含铁灰渣出售给钢铁企业。
表3新加坡固体废弃物的焚烧和填埋量

表3是新加坡历年固体废弃物的焚烧量。从表3可以看出,焚烧处理的固体废弃物从1990年的1188万t增加到2000年的2440万t,占当年废弃物总处理量的87%。这个比例高于日本的废弃物焚烧比例(74%),也大大超过荷兰(27%)、丹麦(23%)、美国(16%)和加拿大(5.48%)。
3.2卫生填埋
新加坡国土狭小,有限的填埋容量只能用于那些用填埋以外方法不能处理的废弃物。表3中显示了固体废弃物的填埋量。20世纪70年代前,新加坡填埋法是废弃物处理的唯一方法。7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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